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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非法经营罪“散户教头”殷保华神话破灭

加入日期:2011-12-12 1:57:50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打着“散户教头”幌子的殷保华,因为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被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非法所得335.15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该案其他4名涉案人员也受到了惩处。

  传授“股票投资绝技”“股神”被抓

  他是普通职工出身,只有初中文化,却通过自学创造了一套投资理论;他因准确预测行情,被诸多投资者戴上上海“民间股神”的美丽冠冕;三年间,“股神”走遍大江南北,通过与各地机构合作办培训班。

  他就是殷保华。近年来,殷保华频繁地出现在全国各个城市的讲座中,不少股民俱乐部的讲座、财经节目都可以看到殷保华。

  不过,相关网站中,殷保华的专栏更新日期停留在了今年1月份。这是因为,殷保华已在1月份被公安抓捕。

  2011年1月10日下午四时许,安徽合肥市和平国际大酒店“殷保华股票投资绝技合肥交流会”正如期举行。

  台上,殷保华正用带着江浙口音的普通话口若悬河地为投资者指点迷津。突然,现场灯光瞬间全部熄灭,来自数百里之外的湖北通城警方在合肥同行的配合下,以迅雷之势带走了台上激情讲演中的殷保华及其助理司徒美玉等人。事后外界才得知,殷保华被捕缘于其牵涉武汉信和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老殷解盘” 非法进行股民培训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殷保华从2008年开始成立一个10余人的团队,在上海、南昌、武汉、北京、广州、山东、深圳、安徽等地设立16个工作站,与当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个人或公司合作招收学员,开展股民培训和投资教育活动;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及举办公开的证券投资报告会进行会议营销,招收股民参与其举办的培训班,在收取费用后推荐股票,进行非法投资咨询活动;通过建立天赢网及在第一财经网开设殷保华专栏,以“老殷解盘”形式分析大市,推荐板块及个股,通过荐股方式收取会员费,招收会员1000余人。此外,还通过开发制作及出售“选股软件”牟利。司徒美玉负责收取学员学费,董事卓负责炒股软件的销售、安装。

  据介绍,殷保华非法经营额835.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375.15万元;司徒美玉非法经营额800.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40万元;董事卓非法经营额810.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0万元。

  刘锐利用信和伟业在武汉为殷保华提供讲课场地和招收学员,同时还伙同刘述元等人从事上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刘锐非法经营额126.14万元,个人非法获利58.14万元;刘述元非法经营额53.64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2万元。

  非法经营罪 违法者挨罚

  2011年11月24日,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殷保华等5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没收非法所得,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保华、刘锐、司徒美玉、刘述元、董事卓违反国家规定,在个人及其所注册的公司均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殷保华、刘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司徒美玉、刘述元、董事卓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殷保华等人打着所谓“民间股神”、“散户教头”等幌子,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造势,以投资报告会、股民培训班、销售荐股软件等形式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极具欺骗性,已经成为不法分子侵害投资者利益、牟取暴利的一种新形式。对于此类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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