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芾
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130个主要城市土地市场总土地出让金为1.18万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0%。今明两年,又刚好是地方政府偿债高峰期,有专家发问说:“到时候他们拿什么去偿还债务呢?”
按照权威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万亿元,这个数字大概与今年全国财政总收入差不多。在《预算法》不许地方政府举债,在地方公众不知债务用于什么地方,更谈不上同意地方政府举债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举债了,而且数额惊人的巨大。现在首要的问题,恐怕不是去质问土地出让金下降后,拿什么还债,而应该质问一句:谁让地方政府借这么多的债的?
针对土地出让金下降的实情,一些专家如财政部的贾康等就迫不及待地出来呼吁说,要尽快开征房产税,以替代土地出让金,扶持地方政府偿还债务。显然,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真的成了一种绑架,一种胁迫,一种向中央和地方社会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他们得不到更多的财政收入,那么,他们将可能选择赖账,逼迫中央和社会公众就范。土地出让金下降增加了地方政府要价的砝码。
长期以来,有关专家一直在说,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没有给地方政府足够的财政收入权,结果逼良为娼,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靠卖地维持运转。为了让地方政府不再卖地,或者少卖地,应该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持续的税种,这个税种叫做房产税。
这种说法一向流行,但是,这种建议其实似是而非,本末倒置,并未抓住问题的要害。
1994年实行分税制,地方政府的财权得到保障,虽然可能有所不足,但是也可以通过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得到弥补。关键是地方政府的支出是一个无底洞,欲壑难填。在分税制前后,地方政府存在极为严重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当初被认为是财力不足的弥补措施。分税制后三乱现象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至今尤其以公路乱收费乱罚款最为突出。而在“三乱”横行的时候,土地出让金异军突起,去年收入2.9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5%,地方财政收入的70%。在拥有这样巨额收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收入冲动都未有丝毫的收敛,不但“三乱”仍然存在,又冒出一个天文数字的10万亿元的债务来。
这种状况说明,第一,地方政府至少在最近几年是不缺钱的,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抵得过任何一种收入丰厚的税种,一些城市手头十分阔绰,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投入,经常是动辄数亿数十亿元的大手笔;地方政府兴建豪华办公楼,购买豪华公车,进行豪华消费更是成为风潮。这说明地方政府根本不缺钱。第二,虽然地方政府收入丰厚,但支出欲望却更加膨胀,在卖地得到那么多钱的同时,还举借了令人咋舌的巨额债务,每年卖地与举债的收入或许超过了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
以上两点又进而说明,如果不对地方政府的收入支出权予以严格约束,再多的钱也不可能填满地方政府的欲壑。
所以,现在的问题不是地方政府没有钱,现在的问题,是必须严格约束地方政府花钱的手脚,就像必须严格约束一个习惯于大手大脚乱花钱的孩子的花钱一样。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的社会公众即纳税人,必须有权利控制政府的收入支出,使其收入和支出,符合纳税人意愿和利益。
地方政府要给公众办多少事情,需要多少钱,这些钱从哪里来,如何花,都应该由公众同意,受公众监督。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那么,无论给地方政府怎样的巨款,怎样长期稳定的税种,都不能保证这些钱用于真正需要的地方,都不能杜绝地方政府乱开财源,甚至大肆举债,并以赖账不还的方式,向中央政府和地方百姓要价。
(作者系财税史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