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的判断:
总的看,在综合性措施作用下,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月度同比价格涨幅逐步回落,电价调整不会改变这个大的趋势。
早报讯 自12月1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在部分地区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在上网电价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就这一调整,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总的看,在综合性措施作用下,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月度同比价格涨幅逐步回落,电价调整不会改变这个大的趋势。
在电价中加收4厘钱
可再生能源附加费
记者:既然已经对上涨过快的电煤价格进行了干预,为什么还要上调电价?
答:今年以来,国内电力供应增长较快,但部分地区电力供应依然偏紧,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等省区市,有的电力供应缺口达25%以上。
主要原因是电力需求增长偏快,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过快。今年1-9月,社会用电量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1.95%。其中,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15.8%、13.9%、13.7%、12.6%和11.9%。部分高耗能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用电增速超过15%。
火电企业80%的发电成本是煤炭,煤炭价格上涨直接影响发电企业成本增加。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如果不适当控制电煤价格上涨偏快的势头,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发电企业成本继续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经营困难,甚至造成煤、电价格轮番涨价,影响下游各行各业以及公众的切身利益。
记者:为什么要在电价中加收4厘钱可再生能源附加费?
答: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自2006年开始,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开征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国内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4厘钱,每年征收金额100亿元左右。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今后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状态,这笔附加资金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
因此,本次电价调整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脱硝电价补偿政策:
每度加价8厘钱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鼓励火电厂脱硝改造的电价补偿措施?
答:“十二五”期间中国要完成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0%的目标。9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幅提高火电厂污染物排放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史上最严”标准。
据预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后,到2015年,火电烟气脱硝容量将达到7.2亿千瓦,需要上千亿元的脱硝投资和大量的运行费用。但目前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生产经营困难,环保排放标准的提高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成本将难以消化。此次出台脱硝电价补偿政策,在火电上网电价外每千瓦时加价8厘钱,是为了弥补火电厂脱硝成本增支因素。
多数居民户电价
“能够保持稳定”
记者:电价调整后,会不会推动相关产品的价格上涨?
答: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其价格变动会对用电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和居民生活费用产生一定影响。
这一次电价调整,国家制订了相应工作方案,防止推动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具体来说,对实行政府管理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不会单独因电价提高而调整价格。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其价格主要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在供求格局宽松、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成本增支因素很难传导到价格上。对于用电量较大的高耗能行业,会有较大成本压力,但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难以大幅上涨。
对居民生活用电,由于试行了阶梯价格制度,大多数居民户电价能够保持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