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粤深四地试点自行发行地方债已进入倒计时,各路资金厉兵秣马。一方面是发行人积极组建承销团,另一方面,在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的支持下,各家机构认购债券的兴趣很高。
财政部在10月下旬发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这意味着,试点四地地方债发行时间紧迫,年底前都将完成地方债的发行。
而试点各地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发行地方债。根据公告,截至目前,已有广东、上海和深圳三地相继发布公告,组建2011政府债券承销团,并印发了招标发行和考核规则。但与以往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的庞大的承销团规模相比,由于发债规模较小,试点四地的承销团规模也相应“缩水”,承销团成员约为20家左右,而深圳则规定,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家。
“现在债市回暖,机构参与承销团的积极性也不小。”一位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债券分析师告诉记者。记者注意到,在试点地方债的承销团成员的选择上,除了对债市能力和机构实力的考核外,也颇具“地方特色”。如深圳把对深贡献指标权重设为0.25,并特别提出了“将银行参与、支持我市投融资改革、在深纳税、总部属地等作为因素予以考虑。”
事实上,对发行人而言,承销团组织完毕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地方债发行的时机选择和定价问题。市场主流分析认为,在目前债市回暖和资金面相对宽松的大环境下,发债时机相对较好,再加上试点四地自行发行的地方债依然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因此机构的认可程度应该不会比前期地方债发行差,与国债的利差或维持之前的水平。
“试点发行后的首家地方债应该还是比较热的。再加上财政部负责本期偿还,所以不用太担心。”南京银行(601009)债券研究主管黄艳红对记者表示,目前债市多头氛围浓厚,从未来两个月来看,资金面也相对宽裕,在此环境下,试点四地地方债的发行应该不会太差。
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李清告诉记者,财政部依然为试点四地地方债代为还本付息,所以从信用风险上来看,与今年已发行的地方债变化不大,且试点的四地均为经济发达地区,预计与国债的信用利差仍将与之前的地方债水平持平。再加上近期市场流动性明显好转,预计信用利差在20个基点以内。
但市场分析认为,若地方债自行发行试点进一步扩大,由于不同地区经济状况、财政收入有所不同,不同省份之间负债率相差较大,从最高的海南省46%到最低的山东省12%,地方债收益率必将出现分化,不同的负债水平必将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