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两保代人因胜景山河“砸掉饭碗”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平安证券两保代人因胜景山河“砸掉饭碗”

加入日期:2011-11-30 7:20:56

  为保荐制度建立以来,首例因未勤勉履责被撤销保代资格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景山河”)因IPO(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未详尽披露,而被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撤销了上市资格,此事“蝴蝶效应”还在继续。

  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昨日下午表示,由于没有勤勉履责,胜景山河IPO的保荐人平安证券,以及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代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这也是保代制度建立以来,保荐代表人首次因在IPO过程中未勤勉履责而被撤销资格。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负责胜景山河IPO的一干中介机构“集体”被监管部门处罚,在A股历史上也属首次。

  IPO中介机构

  首次“集体受罚”

  据公开资料,当时负责胜景山河IPO事项的保代为平安证券的林辉和周凌云;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办注册会计师是姚运海和吴淳;律师事务所是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为刘长河和张劲宇。这次所有涉及的机构均被开了警示函,但具体经办人的处罚仅涉及了林辉和周凌云。

  胜景山河的IPO申请原本已在2010年11月26日通过了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但在上市前夜,被媒体曝出大部分的销售数据都存有难以解释的疑问。其后,证监会责令胜景山河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对此进行调查,并在今年4月份重新审核了胜景山河上市事宜,最终撤销了胜景山河IPO资格。

  监管核查报告表明,胜景山河招股说明书未按要求披露其与一主要客户间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及三家直销客户的采购情况,此外在存货盘点上也违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上述负责人表示,平安证券在对胜景山河进行保荐时,没有对该公司的客户和关联方进行审慎调查,特别是对其前五大客户没有进行任何的访谈或者函证,对于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也没有进行审核。主办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重大客户的真实性认定等多个领域审核不到位,在没有完全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无异议的审计报告。相关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对公司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充分调查和披露。

  这是证监会对“胜景山河涉嫌IPO造假”一事采取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而胜景山河公司本身,除了被暂时撤销IPO资格外,并未有公开渠道披露该公司的被罚信息。

  监管尺度收紧?

  数名投行人士均表示,从胜景山河的处罚结果来看,证监会这次下手“比较重”。

  可见的是,与胜景山河相同,在过会后被撤销IPO资格的迄今为止共有3家,包括2008年过会的立立电子和2010年国会的苏州恒久

  但是,证监会仅撤销了立立电子的上市资格,至今未对负责立立电子IPO项目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罚。对于苏州恒久的中介机构,证监会只是向保荐机构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受理2名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

  此外,从证监会所披露的撤销上述三家公司上市资格的原因来分析,胜景山河似乎违规程度并不是最重。

  今年4月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解释胜景山河IPO被否原因时称,胜景山河被否不是因为此前媒体报道的财务数据造假,而仅是其“招股说明书对相关事项未有详尽披露”。他当时的表述是,根据中介机构的核查报告,胜景山河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是真的;相关用水用电指标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外购黄酒进行勾兑的情形。

  与之对比,立立电子被撤销上市,是因为与浙江海纳、江作良等人的紧密关系,实际为同一资产二次上市,该情况属于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苏州恒久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也属于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

  “未详尽披露,相比‘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和‘专利造假’,情节要轻很多。”对此,上述投行人士认为,“2010年的事情,放在今天进行处罚,我觉得是与证监会最近在收紧监管尺度有很大关系。”

  可见的是,证监会昨日同时宣布对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马初进、张星岩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监管措施,证监会认定两人尽职推荐工作不完善,原因则是2010年上市的科冕木业(002354)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了57.66%。

  保荐制度

  或引入竞争机制

  而从实际情况看,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的处罚力度似乎也确实在加强。

  证监会保荐信用监管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0名保代被证监会处罚。其中2名保代被证监会监管谈话,8名保代被出具警示函。2010年共有12名保代被处罚,2009年处罚了3名保代,2008年处罚了8名,2006年处罚了8名保代,2005年2名,2004年有10名。

  其中,“撤销资格”是属于最严厉的处罚措施。此外,在12个月内不受理改名保代负责的推荐是仅次于撤销资格的处罚,而大多数保代采取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谈话提醒等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保荐人制度建立,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原因,主要是简历造假或未参加保代年度培训,从未因保荐项目的问题被撤。

  也正由于处罚措施一直较轻,再加上IPO审核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可操作地带”,保代们面对不对称的利益和处罚体制,造假、走关系、不严谨之风在短短几年内已在圈内糜烂开来。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相关人士昨日再次强调,在加大保荐业务监管、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要研究制定律所从事保荐业务的监管细则。这是证监会在一个月内第二次提及该研究事项。

  业内人士分析,这就意味着今后保代的饭碗很可能将有律师来抢。据介绍,在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中,上市的招股书基本都是由律师撰写,因律师对专业法律法规更为熟悉。“若该变化最终成行,那就意味着一个真正的资本市场‘法治’时代即将开启。”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