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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力促上市公司透明运作规范发展

加入日期:2011-11-29 2:52:02

  判断一个上市公司好与坏的首要标准不应该是绩优和绩差,而应该是否透明

  本报记者 庄少文

  11月28日,深圳证监局召开深圳上市公司2011年度治理规范工作会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夯实基础,提高透明度,强化自律,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深圳辖区172家上市及1家已通过发行审核即将上市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19家负责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四大证券报记者共770多人出席了会议。

  张云东在会上表示,在资本市场上,透明度是第一位的。如果一个上市公司、一个资本市场能够做到基本透明,那么就可以说这是一个基本规范的公司,是一个基本有效地市场。因为只要有透明度,投资者了解公司和市场的实际状况,就可以决定是用“手”来投票,还是用“脚”来投票。判断一个上市公司好与坏的首要标准不应该是绩优和绩差,而应该是透明与否。

  张云东指出,在境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情况下,防范经营风险向违规风险转化,是深圳证监局2012年上市公司监管的第一项工作。他表示,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的透明工作:一、为防范经营风险向违规风险转化,2012年将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对存在疑似风险的公司,在日常监管、年报审计监管中重点关注,也会优先安排现场检查。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并采取针对性的审计策略。二、打击讲故事拉抬股价行为。对打击讲故事拉抬股价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对那些不实信息深圳证监局将在第一时间启动核查机制,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治理非公告渠道发布信息行为。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网站、微博、博客等这些渠道不是法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要求各公司通过排查登记、培训、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这些非公告渠道发布信息行为的管理。

  张云东要求新上市的公司一要树立公众公司意识,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二要继续发挥企业家精神,把公司进一步发展好;三是董事、监事、高管要勤勉尽责,尽快熟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

  作为进一步深化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专项举措,深圳证监局要求各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责任和权限、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以此落实企业责任,推动上市公司自治自律。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已经建立了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履职档案,明年开始一是要对各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进行检视;二是将重点记录财务总监履行职责的表现,特别是不称职、不尽职、不诚信的情形。以后凡是发现公司聘请的财务负责人明显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任职条件的,将对其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张云东强调,要加强内幕交易的防控。内幕交易一旦发生,一方面对个人,对家人有很大的伤害,严重的还会带来牢狱之灾;另一方面也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很大的伤害。深圳证监局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交易的防控工作。深圳证监局2006年在辖区首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要求各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前沿哨位,这么多年奉行的监管理念是思想、责任、创新、强势。“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我们也在市场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逐步理清思路,找对方向,形成了我们的监管理念。简而言之,我们的市场理念和价值标准就是两个字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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