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规模5亿元以下企业由地方监管
发改委财金司有关人士18日在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战略高峰论坛上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对全社会股权投资企业实施全覆盖强制备案管理规则,将此前试点地区强制备案制度推广至全国。对资本规模在5亿元以下股权投资企业,要求地方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自2008年6月开始,我国先后在天津滨海新区、北京中关村(000931)科技园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先行先试工作。2011年1月,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六方面要求,其中要求资本规模在5亿元以上股权投资企业必须申请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这位人士表示,发改委即将颁布实施的强制备案管理规则是适当的,在尊重股权投资企业自我约束基本原则前提下,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在设立后进行备案。备案后,股权投资企业将接受管理部门适当监管,公开其基本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这位人士建议,积极稳妥发展股权与创业投资,强化差异化股票禁售制度,加大对中早期创投扶持力度,加强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研究与信息披露,有效引导股权与创业投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