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公众把关注反垄断的目光投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600050)这两家“大腕”之际,《反垄断法》“提前一步”在医药行业开出真正的罚单。
昨日(11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近日对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顺通)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新)开出巨额罚单,因为这两家公司“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违反了《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具体的处罚是:没收两家企业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逾700万元。这是迄今为止最严厉的处罚。
垄断原料致药企停产
发改委官网资料显示,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全国目前有上千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年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
根据央视报道,目前我国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正常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
发改委称,今年6月9日,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分别与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了《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
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分别独家代理两家生产企业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二是未经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授权,这两家生产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上述山东两公司在控制了原料药货源后,立刻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了很多倍。
据央视报道,常州制药厂、亚宝药业(600351)、中诺药业、新华制药(000756)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的4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4家公司无法从原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公司与这4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4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6元/瓶。
发改委反垄断局办案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这4家企业没有接受山东两公司的要求,山东两公司就把原料的销售价格从178元/公斤,一下提高到2600元/公斤,提价幅度达到14.6倍。
发改委称,上述山东两公司的做法,导致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被迫于2011年7月全面停产,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市场已经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
发改委:这个案子特别恶劣
事实上,有媒体透露,上述山东两公司为关联企业,其中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为另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
“它(企业)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又控制原材料生产企业,又控制药品成品企业,又破坏(国家)基本药物招投标制度,最终损害的是我们国家低收入的需要吃抗压药的这样一个群体,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案子特别恶劣。”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据央视报道,根据测算,如果按照山东两公司的设想,大幅度提高盐酸异丙嗪的供货价格后,4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的直接生产成本将增加9000万元。
发改委认为,山东两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反垄断法》规定,责令山东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除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此外,发改委对山东顺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87.7万元,对山东华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5.26万元,共702.96万元。
发改委强调,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