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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量:创业板应形成“四位一体”制度体系

加入日期:2011-11-11 3:31:53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副主任李量10日在“创业板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中关村科技金融高峰对话”上表示,创业板应形成“四位一体”的整体配套制度体系,具体包括IPO供给制度的效率、再融资功能的简便快捷高效、并购重组机制的简便、强制退市机制的刚性化。

  他认为,创业板市场开启伊始奉行市场化定价原则,股票价格的涨落完全是市场意志和集合行为的自然反映。监管部门自始至今无意恢复价格“窗口指导”的过时做法。

  李量说,再融资制度的有效性决定着创业板市场功能的完整和持续吸引力。公司选择上市,最重要的就是快速便捷高效地通过再融资做大做强做优。公司上市后运作更规范、信息更透明、持续监管更充分,公司有效融资需求理应较上市前更便捷,成本更低。

  “宽松化政策引入是大方向,思想可以更加解放,步子需要既稳又快,这取决于市场整体功能建设的接受程度。”他表示,强化创业板持续推进“创新型创业”和“资本嫁接技术”的机制,关键在于形成正确的创新价值取向,同时形成宽容宽松的环境及相应的政策体系。资本服务环境的宽容性重点是尊重市场的自我选择,容忍公司失败,强化自行承担风险的义务。在此前提下,逐步建立宽松的有效政策取向,如IPO审核更加简化,更注重披露责任追究;随市场规模和服务能力变化在发行条件设置方面研究更放松的条款;在发行定价、发行上市时机选择、发行方式上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功能;再融资在申报文件、披露范围和审核程序上更加简化,在发行方案、投资者选择和定价方面更加尊重公司自治和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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