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签订《焦炭包销合同》.今日公司(甲方)公告,与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控股有限公司(丙方)于10月17日签订了《焦炭包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00万元。
本次合同标的为焦炭,数量为27027.23吨,价格为每吨1850元(此价格为预计价格,实际价格为丙方与用户合同单价下浮3.76%),交货期根据丙方与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确定。
合同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包销款支付给丙方,并委托丙方向乙方支付包销款,并且三方初步确认,10月25日之前,丙方以100%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2)乙方收到包销款后,只能用于采购原料焦煤,并且其采购的所有原料煤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质押担保。
3)自乙方收到包销款起60日内,且不应迟于12月28日,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均必须保证丙方回收全部款项,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回购,如果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回款,乙方必须按照丙方销售用户价格补足丙方回款。
4)丙方应在收到包销标的货款后的2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甲方,但在支付之间,应扣除丙方应得的收益,甲方和丙方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为77:23。
我们的点评与分析
客户履约能力强,确保今年业绩
从公司本次的合作方实力来看,其中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具有较强的焦炭生产能力,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公司年焦炭销售累计十多亿元。并且考虑到三方签署的违约条款,我们认为本次合作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是以焦化水泥为龙头,集机器制造、高频焊管、进出口贸易、焦油精制、矿山等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目前资产42亿元,年销售收入70亿元,其中所拥有的2个年产100万吨的焦化企业,是唐山焦化行业龙头、国家焦化行业首批准入企业,具有较强的焦炭生产能力。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公司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公司三家共同出资组建。截至2010年,总资产为15.50亿元,净资产为4.20亿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4504.93万元,焦炭销售业务累计达十多亿元。
合同违约条款:保证了公司(甲方)和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公司(丙方)的收益能够顺利实现。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向甲方承担回购责任,则甲方和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双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2)如果乙方未按约向甲方履行交货义务,导致丙方无法与用户进行销售业务,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3)乙方的供货量和质量均应满足用户的需求,如不能按要求保质保量供货,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甲、丙不承认质量赔偿责任。
根据本合同确认的期限,我们认为将对公司2011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且认为该合同对于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并无重大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河北市场,此次和河北汇源炼焦制气集团合作或许对其未来拓展市场和业务具有积极作用。
维持之前的观点:现有主营业务订单充足提供安全边际,油页岩项目提供高估值弹性
我们对于公司的观点仍然维持之前的看法:现有主营业务订单充足,提供安全边际;油页岩项目提供高估值弹性。
截至目前,公司在2011年新签订单约为7.15亿元,根据我们对于公司在谈订单的跟踪,预计公司2011年签约订单或将达到12-15亿元,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订单充足,今明年业绩可测性强。
公司的油页岩项目,我们认为明年下半年出油是大概率事件(详细的技术与经济可行性分析请参见我们8月4日的公司报告《安全边际有保证,估值提升待可期》),考虑到在我国富煤、少气、贫油的资源赋存背景下,石油供给日趋紧张,并且考虑到国家油价长期在高位徘徊,尤其自2010年以来,尤其长期稳定在80美元/桶以上,在这些因素推动下,我们认为如果能够成功出油将为公司带来估值向上的弹性空间。
考虑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公告中未确定,保守起见,我们维持之前的盈利预测,预测公司2011-2013年EPS分别为0.826元、1.197元和1.752元,同比分别增长38.84%、44.81%和46.37%。
预计公司2011-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16.58百万元、648.07百万元和820.37百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3.91%、25.45%和26.59%。
预计公司2011-2013年主营业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32.55百万元、191.95百万元和280.96百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8.84%、44.81%和46.37%。
(作者:赵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