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监管部门日前正式批复信达证券“关于设立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同意信达证券试点开展规模不超过70亿元的客户保证金现金管理业务。这是自2004年券商综合治理以来,监管部门首度允许证券公司将客户保证金纳入资产管理范畴。
“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现金管理计划”,是指在不影响投资者正常证券交易的前提下,券商每天收盘后,将签约客户的闲置保证金投向各类银行存款,以取得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大中型券商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客户保证金现金管理试点方案,“信达模式”为业内第一个获批的样本。
监管部门批准的信达证券“现金宝”产品,在试点初期的6个月内,规模上限为15亿元,推广机构仅限于6家证券营业部;试点运行6个月后若效果良好,可将规模上限提高至70亿元,计划推广机构逐步扩大至公司的所有营业部。
信达证券“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显示,集合计划将资金通过存款组合的方式,全部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以取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其中,商业银行活期存款比例为10%-100%,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比例为0-90%。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单一账户最高参与上限金额为1000
万元。
作为管理人,信达证券每年收取0.7%的管理费,集合计划分红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年化收益率超过0.7%的部分,可提取其中的30%作为业绩报酬。
根据现行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将客户保证金存放在商业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券商和存管银行都不能挪用。
但是,绝大部分投资者都不会满仓操作,每天股市交易收盘之后,都会有大量没有买股票的钱闲置在账户里。尤其在市场走势低迷的时候,闲置在账上的客户保证金数量更为庞大。
据业内人士估算,目前券商客户保证金现金部分的日均规模接近万亿,券商将这部分闲置现金存放于银行的客户保证金托管专户中,银行以同业存款利率(约1.6%)向券商支付存款利息,券商以活期利率(约0.4%)向客户支付利息,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券商的经纪业务息差收入。券商全行业每年被动实现的息差收入约120亿元,一旦券商开始主动管理,最终获得收益无疑会大幅增加,将这一业务设计成集合理财计划,券商与投资者更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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