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2011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新“国八条”。与2010年的“国十条”相比,新“国八条”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又有了新的内容。
首先,进一步明确住房市场发展宗旨是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要保证这一条的落实,就得有一个科学的住房价格统计体系及评估体系,否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的住房价格高低可人为地操控。
其次,为了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各种税收工具。比如加强住房交易税和住房交易所得税,要求住房财产税征收试点展开。对于住房交易税及住房交易所得税,如果不采取严厉的或高的累进税政策,要想通过房地产税来达到遏制住房投机炒作是不可能的。比如,在我国香港及新加坡,最近都出台了对住房交易严厉控制的税收政策,从而使得住房投机炒作得到某种程度遏制。
第三,对于这次差别化的信贷政策,重点放在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上,利率水平则与以前相同。对于第一套住房信贷,弹性在商业银行,这就得看央行今年的货币政策如何展开。如果信贷规模严格控制,那么第一套住房的利率及首付都会提高,甚至取消优惠利率,如果信贷规模控制不严格,那么第一套住房的优惠信贷政策又可能放开。商业银行有较大自主性,同样也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不过,对于第二套以上的住房的利率与首付,对于不同的地区增加了央行酌情权。为了强调政策严肃性,新“国八条”加上对违规者的处罚条文。
第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及问责制,都是国十条的内容,增加东西不多。重点应放在严厉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和挤出房地产泡沫上。不过,问责虚假信息也是新国八条的新内容。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来落实,如何来追究这种虚假信息的责任。
总之,新“国八条”出台说明了政府对国内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有清醒的头脑,并有决心来调整。但是,如果化解当前房地产问题不放在“去投资化”、“去赚钱效应”上,并采取严厉的住房信贷政策及房地产税政策,要达到挤出房地产泡沫、保证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改善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