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祭出双限令 楼市或迎转折
限购:有2套房家庭本地暂停购房
限价:各地确定年度新房价格控制目标
春节前一周,更严厉的楼市第三轮调控突袭。
限购令推至全国,有2套房家庭本地暂停购房;限价令首现,要求地方设定新房价格目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一系列信贷、税收、土地、保障房政策组合成国八条重磅挥出。
被期待多时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不过,在昨日(1月26日)国务院刚刚公布国八条调控措施之后,分析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指出,新政赶在春节前出台,或与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有关。
与此前两轮调控政策类似,国八条同样被认为行政意味浓厚。
有观点指出,新政严厉程度远超预期,久烧不退的中国楼市将在2011年迎来转折。虽然这一转折并不意味着房价立马大幅下跌。
地方政府接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此前两轮调控的基础上,会议提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8条措施,被称为国八条。
去年4月份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出台;9月29日,多部委推出新五条。
前两轮调控政策似乎未能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6.4%,环比上涨0.3%,连续四个月保持上涨。而去年全年的市场成交量也有超过10%的涨幅。量价齐升态势明显。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策效果不佳,很大程度上在于执行不力。按照政策要求,热点城市应尽快出台地方版调控政策及限购令等措施,尽管限购城市如今已扩大到超过30个,但总体执行情况仍被认为不尽人意。
对此,新政又推出限购令的升级版,要求在热点城市中,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另一个包袱也被抛向地方政府。新政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将按照规定实施问责。
这相当于把皮球踢给了地方政府。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副总裁范小冲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确定合理价位,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目标,又自行完成,这将给地方政府带来空前的压力。
意外未提房产税
出人意料的是,此前一直热炒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
了解,上海、重庆两地正在筹备房产税试点工作,其试点方案也已获得财政部的原则同意,待国务院批复之后,将正式启动试点。近期,新华社也推出两篇文章力挺房产税,试点预期空前强烈。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惯例,如果房产税试点即将推行,国八条应当予以提及。但事实上,新政并未提及任何有关房产税的内容。
杨红旭认为,房产税试点的一拖再拖,反映了高层对这一政策的谨慎态度。而随着国八条中一系列调控手段的推出,房产税的试点时间有可能再度延迟。
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八条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这被认为将继续提高交易环节的成本。
新政还要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房价短期或遏制
与国十条和新五条相比,新政无疑继续加码。本报记者发现,包括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二套房首付、限购令、问责制等政策,都得到强化。而在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等,新政同样继续予以强调。
陈国强表示,暂时抑制需求,为加大市场供应赢得时间,是新政的主要思路。
另一项被看好的内容是问责制的强化。按照要求,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规定进行问责。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强化政府责任之后,政策的执行效果可期。短期内,房价涨幅将可得到有效遏制。
但行政意味浓厚也被认为是新政的特征之一。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表现在限购令的强化,以及要求地方政府自定房价的措施上。
范小冲表示,当前的楼市火爆主要由资金泛滥造成,建议继续收紧流动性,并放开高端物业市场,使其进一步沉淀楼市资金。他认为,未来很可能继续加息,并提高存准率。(每日经济新闻)
新国八条释放三大新信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八条政策措施奠定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方向,除加快保障房建设、增加土地供应等老调被重弹了一次外,还释放了加强税收监管、量化调控目标、限购打击投机投资三重信号。
信号一:加强税收监管,为房产税清除路障。
自1月9日重庆市两会上传出开征房产税后,各地方两会一时间成为房产税征收与否的重要窗口,尽管这次国务院制定的八条措施并未提及房产税一时,但还是明确传达除了完善税收征管的信号。
措施指出,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之前的调控细则主要调整的是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作用局限在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上。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房地产价格评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完善也是房产税征收必须要跨越的关卡,此次如能落实这两项细则,也必将为房产税的征收清除障碍。
信号二:量化调控目标,落实行政责任。
以往的房地产调控细则虽然也将政府责任放在首位,但鲜有让地方政府自己确定调控目标的,这不仅体现了调控量化目标的思想,还强化了地方政府对调控责任的承担。
措施指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让地方政府自己确定房价调控目标,在与当地经济状况很好的结合,又量化了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责任与任务。这种量化目标的方式,能够督促地方政府严抓房地产调控,也便于中央根据实际与目标的差距对地方政府进行问责。地方政府的量化,还将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决定当第二套房贷利率及首付比例起到指导作用。
信号三:多重手段限购抑制投机。
笔者以为,所谓限购不单纯指禁止购买,提高购买门槛,也算是一种限购方式。
国八条在提出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同时,还首次提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以往银行可以根据风险自判,调节贷款优惠利率的大门被完全关闭。
除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打击投机投资外,之前在房地产热点地区执行的限购令,如今也被明确写进了调控措施。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www.ccstock.cc)
新华时评:国务院出台措施加大楼市调控力度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杜宇)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无论是既有措施的细化,还是新措施的出台,都传递出加大楼市调控力度、巩固扩大调控成果的信号。
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涨幅同比持续回落,环比涨幅回落后在低位波动,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房价总体上仍在高位波动。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在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住房用地管理、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约谈问责内容,强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房源,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都提出新的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要求,特别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有现实意义又有前瞻性。
新一轮调控措施综合运用税收信贷限购等政策手段,通过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继续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应当看到的是,新一轮调控措施对于自主性购房需求并没有出台限制规定。一紧一稳之间,体现了楼市调控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的要义。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调加大住房用地供应,既从用地年度计划入手,又从供地方式、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防止高价地、囤地等现象出现,从源头上确保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既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也面临一些有利条件。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动性仍较充裕,通胀预期强烈,近年来住房用地供应波动较大,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的动力仍然较强。有利的条件主要是2011年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有所收紧,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于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楼市调控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既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又致力于长远制度建设,相信房地产市场一定会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新华网)
国务院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专家:或为房产税铺路
国务院出台八条楼市调控措施 要求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据新华社上海电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专家认为,这或将是为房产税未来试点、实施做好准备。
上海重庆:宣布将试点房产税
会议要求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并没有直接提到房产税。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部部长杨红旭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不仅是为已开征的税种提供基础,更是为全国范围开征房产税提供技术支持。房产税并不是个新的税种,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已宣布将率先试点,最终会向全国推广。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税率可以以两种方式计算,纳税人每年可自行选择纳税:一是按照房产价值70%~90%计算缴纳,税率为1.2%;二是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不过,该税种实施后并没有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开征。
对于上海房产税的开征时间,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1月25日公开表示,房产税开征的发令枪在国家,上海目前正在积极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一旦有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上海楼市:上周成交量不降反升
而上海将试点房产税的消息也让楼市掀起了一波销售高峰:根据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统计数据显示,1月前23天,全市新增商品住宅的供应量仅32.18万平方米,成交量却达到76.85万平方米,上周(1.17~1.23)上海共有5个项目推出仅8.04万平方米的新房源,仅相当于近20周平均周供应的三成水平,为近23周的最低点。但出人意料的是成交量却不降反升,上周成交商品住宅24.06万平方米,供求比约为1:3。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称,政府将对新购房屋超面积部分开征房产税的传闻,刺激短期购买力集中释放,抢在宣布实施之前交易规避房产税,这也说明房产税对市场的威力不容小觑。
今年房价:
仍存上涨压力
1月25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报告指出,由于房企资金充裕,目前负利率状况以及市场对未来通胀预期仍较高,2011年中国房价仍存一定上涨压力,因此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环境仍会很严厉。税收政策对调节房地产价格能够产生一定影响,但仅凭通过某一项税收政策的实施、或开征某一税种而有效解决当前房价过高问题,是不现实的,需综合运用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廉租房制度等措施,形成房价调控的合力。
专家解读
最严格调控将继续下去
据新华社上海电 这一次出拳很重,很明显是不希望投资者再搅和楼市了!面对26日出台的国八条,上海永庆房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史翎如此评价。国八条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高房价的指向十分明确,既是一系列调控政策延续,又是进一步的加码。典型的是: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去年9月底的国五条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3个多月后,首付在高位之上再提一成,力度罕见。陈史翎说:投资者买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原来需自备150万元,现在增加到180万元。再加上限购措施继续实施,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但总体上讲,房地产调控一系列措施的效果离预期还有距离。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11月份缩小1.3个百分点,但环比上涨0.3%。其中,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楼市尤为活跃。
尹伯成说,这一次政策再度出手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最严格的调控将继续下去;此外,在流动性不断收紧的情况下,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抑制更是丝毫不会放松。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八条还对楼市调控中地方政府的责任作了更明确的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此外,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显然,政府对抑制高房价已经做足了准备工作。陈史翎说。
楼市调控既存在矛盾和问题,也面临有利条件。
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动性仍较充裕,通胀预期强烈;有利的条件主要是2011年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有所收紧,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于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算算账
国五条
(2010年9月出台)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国八条
(2011年1月26日出台)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案例:
买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原来首付需自备150万元,现在增加到180万元,一下多出30万元。
新华时评
加大楼市调控力度
巩固扩大调控成果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无论是既有措施的细化,还是新措施的出台,都传递出加大楼市调控力度、巩固扩大调控成果的信号。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在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住房用地管理、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约谈问责内容,强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房源,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保障性住房管理等都提出新的要求。
新一轮调控措施综合运用税收信贷限购等政策手段,通过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继续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应当看到的是,新一轮调控措施对于自住性购房需求并没有出台限制规定。一紧一稳之间,体现了楼市调控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的要义。
新一轮调控措施进一步强调加大住房用地供应,既从用地年度计划入手,又从供地方式、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防止高价地、囤地等现象出现,从源头上确保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既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也面临一些有利条件。不利的因素主要包括流动性仍较充裕,通胀预期强烈,近年来住房用地供应波动较大,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的动力仍然较强。有利的条件主要是2011年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有所收紧,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提供更多的中小套型住房,有利于分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楼市调控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既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又致力于长远制度建设,相信房地产市场一定会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新华社记者杜宇)
减少审批环节 缩短办理时限
四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改进公积金服务工作
据新华社电 记者26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实施一站式业务办理。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
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对业务量大的服务网点,要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和自动叫号系统,合理分流业务,缩短缴存职工等待时间。业务服务网点要配备休息坐椅、饮水机、书写台和意见箱等服务设施,张贴和放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业务流程、服务热线等宣传和服务资料,营造整洁美观、秩序良好的服务环境。
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管理中心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站,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个人查询和投诉举报等业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网上缴存、贷款申请、贷款偿还等业务。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