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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权投票表决高管薪酬

加入日期:2011-1-27 14:22:55

  美国证交会出新规———

  本报讯 金融危机中,华尔街高管的薪酬和离职补偿遭到颇多诟病,昨天凌晨,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二采纳的一项最新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将可通过顾问投票的方式对高管薪酬施加影响,这意味着华尔街高管们毫无节制的薪酬惯例将受到一定“限制”。

  SEC以3票赞成、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项所谓的“薪酬发言权”规定,股东将有权对高管薪酬和离职补偿金投票以表达自身意见。这项规定是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去年签署为正式立法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法案》而实施的,旨在让上市公司股东在高管薪酬问题上获得更多发言权。

  根据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法案》,SEC此次出台规定,大型公司的股东至少每三年需对高管薪酬进行投票表决,且至少每六年股东需对投票的频率进行表决,最高频率为每年投票一次。除此之外,公司还需披露和收购相关的高管离职补偿金安排。

  虽然股东表决结果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是作为顾问作用,但其势必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决定高管薪酬和被称为“金色降落伞”的离职补偿金时的考虑。一般来说,公司会希望避免股东投反对票。此外,股东还将获得就与合并或收购交易有关的“金色降落伞”薪酬安排进行投票的权利,且公司将被要求披露有关这种薪酬安排的更多信息。

  所谓“金色降落伞”,是按照聘用合同中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规定,最早产生在美国。“金色”意指补偿丰厚,“降落伞”意指高管可规避公司控制权变动带来的冲击而实现平稳过渡。

  按照《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法案》的构思,在高管薪酬问题上股东应有更多的话语权,包括使用代理人参与董事选举、对管理层薪酬有建议权;要求董事会下的薪酬委员会完全由独立人士组成;允许监管机构强行中止金融机构不恰当、不谨慎的薪酬方案,并要求金融机构披露薪酬结构中所有的激励要素;对上市公司基于错误财务信息发放的高管薪酬,SEC拥有追索权。

  金融危机中,华尔街高管的薪酬和离职补偿遭到颇多诟病。华盛顿互惠银行的CEO基灵格在金融危机高潮时被辞退,获得4400万美元,而接替他的费舍曼上任17天该银行便破产,部分资产被摩根大通收购,他则获得1900万美元的离职赔偿金。

  1月21日,摩根士丹利宣布延迟支付2010年员工年终奖金的60%。此举虽被视作旨在绕开金融监管机构即将出台的“限制华尔街以现金形式发放奖金”的新规,但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家对短期效益的追逐。

  同时,为避免给小规模上市公司造成过重负担,SEC对公众持股总额小于7500万美元的公司给予两年宽限期,这些公司在2013年1月的年会前无需进行投票。“我认为两年的宽限期是适当且负责的,”SEC主席夏皮罗在发表的声明中说。

  但SEC的共和党委员对这项规定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小规模公司不应受此规定约束,而不是仅享有两年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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