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将向地方官员施压要求限购商品房
近日,住建部已经要求2010年年末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一些城市出台限购令细则,部分开发商已提前获悉这一消息。据透露,一位副部级官员在1月中旬的内部会议上明确表示将向地方官员施压,“不限购,就约谈”。
目前,这一调控方式已迅速在二三线城市蔓延开来,郑州、太原、武汉、昆明刚刚出台其限购令细则,而紧随其后已明确将要出台限购细则的地区还有青岛与济南,以及陕西、广西的部分城市。
在此之前,已经有两轮城市执行限购令的高潮。2010年4月北京率先执行限购政策,之后五个月,上海、天津等16个城市相继执行。
限购直指二三线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住建部副部级官员是在1月中旬的某次内部会议上传递出扩大限购令名单的消息,并称在一周之内便能看到效果。
与2010年出台限购政策的首批16个城市不同,新一批的限购城市均属于二三线城市,这些城市正是2010年12月份全国楼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导致房价新一轮反弹的主角。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表,12月份一个月的销售额便占到了全年的20.9%,对于一向是房地产销售淡季的12月份来说,这几乎等于一个奇迹。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将新写成的一篇博客文章标题命名为《疯狂的十二月》,这或许是业内人士对市场走势的共同感受。二三线城市无疑在这次楼市复苏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百城价格指数报告上,位列12月份房价涨幅榜前列的均为二三线城市。
二三线泡沫蔓延
尽管对市场变动的反应称得上迅速,但住建部调控的方向还是引起颇多争议。
资深媒体人士、庄凌顾问董事总经理张映光则认为,目前的房价问题其实是个货币问题,尽管信贷政策有所收紧,但流动性泛滥却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雨水或许是小了许多,但积累在大地上的洪流已经泛滥成灾。”他这样形容目前的流动性问题。
事实上,2010年在一线城市均被各类调控政策死死压制之时,泛滥的流动性已将二三线城市视为“价值洼地”。早在2010年4月间,“新国十条”出台之后,“二三线城市机遇论”的论调便在房地产圈业内盛行。该观点认为,与受到严密监视的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相比,二三线城市的管制稍松,而在过去几年中房价上涨有限,因此尚有空间。显然,急于发展经济的地方官员非常欢迎这种论调。
不过风险随之而来。高和投资董事长苏鑫谈起了对泡沫现象的担忧:“如果泡沫破裂,我个人认为会是从二三线城市开始。”苏鑫认为,与一线城市相比,二三线城市缺乏足够的后备需求,所谓的楼市行情,只能是一波的,一旦崩盘,很可能重现上世纪90年代海南的现象。经济观察报
济南出台限购令
每户年内限购一套
济南市21日正式出台“限购令”,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济南市政府21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2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新华社
深圳房产税方案
推进不积极遭批
继重庆、上海提出试点征收房产税后,深圳成为紧随其后的第三个试点城市。
1月21日,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方案已上报中央。据该消息人士称,深圳在推进房产税试点上并不是很积极,此前还遭到发改委、财政部两名官员直接点名批评,连报上去的方案也被指大而空。这似乎也是深圳为何落选房产税试点第一梯队的原因。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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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拟定第三批限购城市名单
对于第三轮限购的城市,除在前两轮中未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外,还将有大量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登上限购榜单。
进入2011年,楼市的温度还没有降下来的意思,楼市调控又处在加码与否的十字路口。
经过与地方政府的充分交流与沟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初步拟定了第三批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名单。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透露了这一消息。在此之前,已经有两轮城市执行“限购令”的高潮。在2010年4月北京率先执行“本地人限购,外地人有条件禁贷”的“限购政策”后五个月,在国务院的二次调控压力之下,上海、天津等16个城市相继执行“限购”。
所谓限购即是采用行政手段,通过产权登记、贷款发放审核等方式,对城市居民购房套数进行限制,以限制当地购房需求,稳定当地房价。
对于第三轮限购的城市,除在前两轮中未执行限购的一线城市外,还将有大量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登上限购榜单。
限购“第三波”
“如果顺利,你很快应该能看到陆续有新的城市公布限购令。”1月20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此前的一次内部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也传达了类似的信息。
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全体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的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再次强调要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从2010年开始,这已经是房地产调控工作第三次出现在国务院级别的工作会议上,如此频率,是为空前。
住建部官员向记者证实,在1月1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之前,作为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住建部已经着手和多个城市政府沟通,提出适时执行“限购”政策的“建议”,以巩固2010年对楼市进行全面调控所取得的成果。
自2009年底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启动以来,住建部已经建立起了一套以14个重点城市为核心的房价监测体系,这14个城市,实际上是住建部第一轮督办限购令的依据所在。而现在,督办限购令的范围已经超出了这14个城市。
记者了解到,这14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天津、杭州、大连、厦门、南京、温州、宁波、海口、福州。这14个城市的圈定,实际上是以房价上涨的压力较大为标准划定的。
“在上一轮督办的过程中,这些城市绝大部分都已经出台了限购令,这次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应该在这些名单之外。”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
在此之前,作为强化调控的手段,住建部已经获得了对履行房地产调控不力、以及不能完成保障性住房责任任务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约谈并联合监察部进行处分的权力。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称,对于已经进行沟通但未能顺利出台限购令的城市,住建部可能有选择的进行“约谈”。
限购没有“边界”
记者了解到,在1月18日被住建部沟通的城市分为两类,一类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成交较为活跃的三线城市;另一类是,在前两轮“限购”潮中没有出台限购令的一线城市或者特大型、大型城市。
在此之前,全国范围内总计有两轮限购政策集中公布。这期间住建部主要解决的是位列“14个房价重点监测名单”上城市的限购问题。
本次解决的限购城市,主要是14个城市之外的大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较活跃的三线城市。记者查阅相关记录表明,在大型城市中,武汉、重庆、成都、广州等至今还尚未出台限购政策,而近三个月中,无锡、鄂尔多斯、唐山、呼和浩特、南宁等城市的交易相对较为活跃。
本报记者就此向住建部官员核实,这位官员并未否认,只是强调房价上涨的较快的城市都应该根据情况,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限购。同时,他还表示,以行政性的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有其合理性,也是目前市场情况下的必要手段。
他表示,这一手段原则上没有“边界”,只要符合国务院2010年4月14日下发文件中的“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的标准,都适用限购政策,没有专门一、二、三线城市之分。
在1月18日前的内部会议上,齐骥也向与会人士强调了行政性手段介入楼市调控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在2010年9月29日巩固楼市调控效果的五项措施下发之后,我们进行了督办的工作,主要就是要求各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出台限购措施,并对非本地户籍、无法提供一年社保记录和纳税证明的人,禁止发放购房按揭贷款。”前述住建部官员称。
更多政策储备
在住建部积极准备新一期限购城市名单的同时,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都正在加紧细化1月1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对房地产调控所作出的要求。此前,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表示,对于房地产调控,中央政府有足够的政策储备。
接近财政部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原则上同意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后,对于房地产税的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即在归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镇房地产税后,以市值计征房产税,并按照这一标准,在适当的时候在全国逐步推行。
“这个所谓的适当时候,一看整个税收改革的长期需要,二看房地产调控的短期需要。”财政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
对此,任志强有自己的看法。在华本俱乐部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房地产领袖高峰年会上,任志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并不能影响房屋的价格,房产税只能间接的影响房产持有的成本,同时改变人们对房产持有的消费行为,通过消费行为转换市场中的供求关系,间接影响房屋的价格。在这样的年会上,任志强通常都有自己鲜明的观点,而这样的场合也几乎是北京乃至全国的地产商探讨政策趋势和市场走向的平台。
“如果我们的房产税是在市场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产生的,它对房屋价格几乎是零,或者是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任志强说。
此外,人民银行还储备了差别利率制度作为楼市调控政策的“后备”。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称,所谓差别利率就是专门针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贷款,执行不同于其他行业较高的利率水平,包含开发贷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两部分。同时,在必要时刻,购房的首付比例将继续提高。(中国经营报 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