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000869)、张裕B(200869)1月17日晚间公布关于“解百纳”商标诉讼及评审事宜结果公告。“解百纳”商标所有权仍归张裕集团所有,除经张裕集团许可使用的子公司和6家企业之外,其他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再使用解百纳商标。 公告显示,张裕集团此次许可的六家企业分别为中粮酒业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王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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