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保险业即将掀起一场前所未有的监管“风云”,尤其是对重点案件的查处。
1月11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肃查处保险领域重点案件。将制定出台《保险行政案件调查管理办法》和《保险司法案件督办规则》以及研究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显而易见,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减少与避免保险案件的有效监管措施。
“要继续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吴定富指出。首先是突出现场检查重点。财产保险领域,以车险和农业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虚挂中介业务、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虚假计提准备金和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赔案问题,同时加强对交强险拒保问题的检查力度。
人身保险领域,以银行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和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对电话销售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开展集中治理。保险中介领域,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综合性检查方面,以强化法人监管为重点,突出整治总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不规范、违规资金运用和数据不真实等问题,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选择部分保险机构进行检查。集中力量对案件多发地区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治理。
其次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涉嫌商业贿赂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明确违规性质和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最后是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完善保险代理管理制度,制定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和汽车销售商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定。强化中介手续费跟单支付、集中支付、零现金支付等制度,提高手续费支出真实性。
“将制定出台《财产保险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办法》、《寿险公司经营规则》等新规定,统一处罚尺度和力度,引导公司规范经营行为。继续抓好险企小金库治理工作。”吴定富说。
值得注意的是,吴定富表示,要严肃查处保险领域重点案件。譬如,推进稽查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保险行政案件调查管理办法》和《保险司法案件督办规则》,规范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制度,建立反欺诈工作机制,引导保险机构防范保险欺诈风险。落实《保险法》有关规定,强化重大案件检查手段;”吴定富表示,“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账户查询权限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其次是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对保险领域犯罪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经暴露的案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保险犯罪活动。强化责任追究,继续贯彻落实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险公司问责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公司落实问责办法,严肃追究涉案人员责任。
加强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合作,搭建打击跨境骗赔的信息沟通平台。
“此外,还将继续完善稽查体制。逐步健全协调一致、互联互动的稽查体制,加大联动稽查和交叉稽查的力度,形成稽查合力。”吴定富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