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浩娇)昨天晚间,美盈森发布公告称,公司独立董事陈锁军配偶利用陈锁军账户违规买卖股票,陈锁军随后承诺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美盈森称,1月11日,陈锁军的配偶使用陈锁军的股票账户在未告知陈锁军的情况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公司股票740股,成交均价39.08元/股。1月12日,陈锁军的配偶突然意识到陈锁军曾告知不宜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故在不了解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则且未告知陈锁军并获得授意下即录入卖出股票的指令,通过交易系统实际卖出185股,成交均价39.80元/股,本次交易获利133.2元。公司董事会将对该违规所获收益133.2元收归公司。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属于六个月内双向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作者:王浩娇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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