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9.1%-9.2%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据公布_顶尖财经网

8.7%-9.1%-9.2%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据公布

加入日期:2011-1-12 1:46:33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公布,发布了2009年GDP(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GDP增长率由9.1%调整为9.2%。

  统计局表示,按照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9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结果显示,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并规定,根据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所需基础资料的可获得性、时效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国家统计局曾在2010年7月公布了2009年GDP的初步核实数,当时将GDP从初步核算数提升0.4个百分点至9.1%。主要的经济调整增量来自于服务业数据的增加。

  初步核算数在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初步核实数在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计算,最终核实数在专业统计年报、部门财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这些年来,国家统计局严格按照这一制度修订并对外发布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对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多次修订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都要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美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在次年5月发布估算数后,还要修订5次。

  此外,美国还根据每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资料对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全面修订。如果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变了,也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加拿大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在次年3月初第一次对外公布,随后还要修订3次。德国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在次年1月份公布预计数,随后进行4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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