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东三宗罪遭证监会处罚_股票_证券_财经

ST远东三宗罪遭证监会处罚

加入日期:2010-9-8 10:04:26

    本报讯 (记者沈玮青)正为忙于资产重组的*ST远东昨日发布公告,该公司因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关系、未如实披露短期投资、虚构销售业务的“三宗罪”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公司已经决定放弃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处罚。

   *ST远东称,证监会认定该公司的违法事 实包括:*ST远东未在2004年至2006年年报中如实披露与北京锦华瑞欣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其在1999年至2005年,先后在常州、合肥、南京、北京等地5家证券营业部开设10个资金账户进行短期投资,但除北京网安账户外,其他投资均未在年报中如实披露。另外,*ST远东虚增三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导致其2005年年报虚增利润945.08万元。

   鉴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给予*ST远东警告处罚,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警告和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由于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ST远东自2009年3月24日起暂停上市。目前该公司正向沈阳雅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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