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层面的落实,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集聚区,引导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战略转型,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北京市等32个城市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信部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保证工程实施取得实效。该负责人还强调,各实施单位要按照2009年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要求和申报方案,制订详细工作计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各实施单位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信部以及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将对实施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记者 赵建国 通讯员 孙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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