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积极对拟上市公司实施“补位”监管_股票_证券_财经

山东证监局积极对拟上市公司实施“补位”监管

加入日期:2010-9-2 11:39:39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提高拟上市公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山东证监局近期对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目标、边界和重点,着力在监管“补位”上下功夫,同时山东证监局及时解疑答惑,采取一事一议、专题专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指导,支持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据了解,今年以来,山东辖区(不含青岛市)已有15家企业发行上市,共募集资金136亿余元,另有8家企业过会待发。随着示范效应的不断释放,山东辖区一大批成长性好、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吧)突出、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企业正在谋划发行上市。

  山东证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将进一步明确拟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目标、边界和监管重点。对于监管边界将可以延伸至企业改制阶段,实施动态监管,体现监管“补位”, 通过抽查、验收等方式发现、解决拟上市公司在资产、股权、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为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山东证监局将目前以地域进行监管分工的模式,改为以岗位和企业所在行业进行分工。在动态监管过程中,山东证监局对每一家拟上市公司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及时记录监管日志。

  山东证监局还开创性采取拍照(或摄像)、约见谈话等辅导验收方式。检查人员对拟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主要生产设备、产品进行拍照或摄像,并作为辅导验收报告的附件报送证监会发行部或创业板发行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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