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冕木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_股票_证券_财经

大连科冕木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加入日期:2010-8-9 10:19:01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8月6日上午13时在大连市中山区中山九号东塔24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魏平女士、郭俊伟先生、孟向东先生、 蔡凯原先生、张攻非先生、申士杰先生、田世忠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WEIPING(魏平)女士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深证上(2007)23号】《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监督工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管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简历如下:

  管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税收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大连管理干部学院计财处、大连连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代理、评估等工作、大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代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管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管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2、认为管丽女士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6日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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