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澄清空置率概念:应以住房普查数据为前提 _股票_证券_财经

统计局澄清空置率概念:应以住房普查数据为前提

加入日期:2010-8-6 11:36:50

  国家统计局8月4日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6月末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待售面积为191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4%。而对于住房“空置率”这一时下热门话题,国家统计局虽未公布相关数据,但却澄清了“空置率”的定义。

  在昨天公布的“全国房地产商品房待售情况”中,国家统计局明确表示,空置率是指“国际上通用的房屋空置率指某一时点上所有空置房屋面积与全部房屋面积存量之比。所以不便用商品房(住房)待售面积计算房屋空置率。”并表示,准确的房屋空置率数据的获取,有待于全国住房普查或含有相应住房信息的人口普查。

  关于“空置率”,上海房地产研究院2009年曾发布数据报告,称2008年全国商品住宅的空置率为6.34%,明显低于近15年来11.28%的平均空置率,处于合理区间,全国空置率最高的城市是北京,高达16.64%,但上海只有10%。

  而在今年4月份,又有媒体称,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的房屋空置率已达到40%。而在近期的相关报道中,北京媒体将“空置率”解读成“就未售出的一手房而言”。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先搞清楚什么是空置率,再来谈有多高。既然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那么大的数据量都可以做到,那么理论上空置率的统计有什么理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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