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祝建华
记者昨日从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8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团、巨化股份原董事长叶志翔及其妻黄巨英被温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340万余元、港币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巨化腐
败“窝案”接近尾声之时,中化集团日前与巨化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再续“前缘”。
现年53岁的叶志翔,历任巨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3年至2009年,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巨化股份董事长。去年8月24日,叶志翔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拘,9月9日被依法逮捕。叶妻黄巨英系巨化集团电石厂内退职工,于去年9月8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340万余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收受财物共计价值78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叶志翔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黄巨英或单独接受他人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案发后,叶、黄两人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港币78730元。
自去年以来,巨化集团连曝腐败“窝案”。截至目前,巨化集团及旗下公司已有1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先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巨化集团原副总经理黄华章、巨化集团原总经理助理李建华、巨化股份原副总经理陶杰等高管。目前,案件大多进入审查起诉或法院审理阶段,并有多起案件已宣判。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巨化腐败“窝案”收尾之时,曾有意入主巨化集团的中化集团再次“现身”。
2007年11月,根据浙江省国有企业战略总体部署的要求,巨化集团曾与中化集团就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改制签订合作意向书,改制后巨化集团将由中化集团绝对控股,持有51%的股权,但之后便再无下文。
中化集团网站的消息称,今年7月7日,中化集团旗下中化蓝天与巨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生产、技术开发、商务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资料显示,中化蓝天前身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2008年6月中化集团对其重组并取得控股权,主营业务为氟化工,与巨化集团在原材料供应、生产与营销等多个环节形成优势互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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