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施高压 清除股市“第一毒瘤”_股票_证券_财经

多部门联手施高压 清除股市“第一毒瘤”

加入日期:2010-8-30 5:28:22

  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来说,内幕交易是一块“绊脚石”,被视为“第一毒瘤”。中国证监会日前表示,防范、打击内幕交易是证监会下半年的监管执法工作重点之一,证监会将持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重点防范,坚决打击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实,对于内幕交易,监管层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这从证监会公布的数据中就可见一斑:今年以来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31起,对7起内幕交易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处罚1家公司、11名责任人,将12起内幕交易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7月-8月两个月,证监会新立内幕交易案件15起。

  这不仅给内幕交易以有力痛击,而且对于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办案依据,有力捍卫了广大投资者利益,让股民为之欢呼雀跃。

  虽然监管层已建立了多层次的联动机制,对一些内幕交易的不法行为做到了快速反应、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但内幕交易依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原因何在呢?

  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行政执法调查难、认定难,尤其是内幕交易案件证明标准较高,接近于刑事证明标准,给行政认定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高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环节对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支持。这其中,比较迫切的是出台证券类法律的司法解释,对内幕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主体范围、内幕交易消息知悉等诸多方面做出更为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解释条文。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相关部门在办理证券类犯罪案件中尤其是多部门联合办案时,时常会出现对相关法律理解上的争议,妨碍办案过程顺利推进。

  再者,由于单个部门的人力、财力以及权力限制,当前打击内幕交易违法犯罪仍存在调查难、认定难、刑事追责难等诸多难点。很多疑似案例,却由于监管机构调查手段有限掌握证据不足导致无法立案。这就要求多个部门联手通力合作,对内幕交易实行精准打击,以期提高打击效率,达到快速破案。

  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已经表现出高度重视。如公安部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08年、2009年移送的40起案件(线索)中,有23起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打击内幕交易,有必要建立起多位一体的内幕交易发现机制,包括对内幕交易内部人、内部关系人、上市公司资料、财务资料、关联机构资料等与内幕交易相关内容建档备案,以备查处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之需。

  可喜的是,我们看到证监会在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拟逐步扩大登记范围;上交所提出将强化股价异动监测与信息披露监管联动机制,一旦发现股票交易异常,将深入核查相关交易行为,及时上报违规线索;深交所亦“立体打击”内幕交易,掀起监管风暴,在发文警示内幕交易行为后,又发文表示将采取七项措施严打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猛于虎!由于其危害性很强,如果不严肃查处,对股民、对股市乃至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都将非常恶劣。目前,打击内幕交易已经标准清晰,有法可依,有理由相信,经过各方的通力合作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强,内幕交易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为证券市场的发展铺就一条健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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