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旗下公司涉嫌伪造土地证,华远地产及其总裁任志强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任志强敢于放炮,在拥有一部分拥趸的同时,更与大部分的人“结仇”。因此,任志强身陷“伪造门”,自然引发众多拍砖者。
然而,拍砖者可能要失望了。华远地产昨日发布公告,称此前媒体关于华远
地产“伪造门”的报道内容,与事实存在巨大差距,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并对涉嫌文件造假的项目的运作过程及各方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称“伪造门”与华远地产并无关联,由此引发的关联诉讼,华远地产无须承担责任。
转让是因合作方无法履行责任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西安立丰御海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御海公司”)伪造公文,骗取办理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3号地块房地产项目(简称“1001项目”)土地手续一案。此后,媒体跟进发现,御海公司的原大股东是华远地产。蹊跷的是,到了2009年12月,正在处于调查阶段的“1001厂项目”,被华远地产转让。此举被质疑为华远地产剥离“问题土地”,搞金蝉脱壳之计。
在昨日的澄清公告中,华远地产指出,国土资源部发现办理合作项目(“1001项目”)土地手续时,备案资料有更改嫌疑,对该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华远地产获悉此事后,立即要求合作方立丰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及部门了解情况。
华远地产称,“1001厂项目”是华远地产与立丰公司合作开发,此前在协议中约定,相关法律文件及程序全部由立丰负责,华远地产与公文造假嫌疑无关。“由于立丰公司未能完成全部义务的履行,导致1001项目无法如期进行开发建设。为保护公司利益,华远与立丰结束合作,退出御海公司。因此,1001项目所出现的伪造公文事件与华远地产并无关联。
华远地产成第三被告
在公告中,华远地产还透露了一桩与“1001项目”相关的诉讼案件。
2010年8月2日,华远地产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通知,1001工厂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被告一为御海公司、被告二为立丰公司、被告三为原北京华远。
1001工厂认为上述项目在西安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出让手续时所提交的《军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许可证》系伪造,被告一构成根本违约,要求与被告一解除《合作建房合同》、并要求被告一交还项目土地、没收500万元项目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被告一具有给付内容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华远地产并不认为自己需要承担这一责任。华远地产表示,华远地产于2007年10月18日向1001工厂所出具的《担保函》约定的生效条件为“自贵方配合将1001项目转让至御海公司名下,并向御海腾交全部项目用地之日起”,但实际情况是:1001工厂至今并未向御海公司腾交全部项目用地,故华远地产认为所出具的《担保函》至今未达到生效条件,其无须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信息披露没有违规
在华远地产这次的“伪造门”事件中,很多事项华远地产都没有对外公布,因此,华远地产的信息披露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违规,就成为媒体质疑的焦点。
关于信息披露机制,华远地产也作出了说明。华远指出,华远退出“1001厂项目”,华远地产及其股东权益并未受到损害,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华远地产未作信息披露;至于诉讼案也没有披露,则是“因该案标的没有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临时公告标准,故当时未公开披露”。
华远地产发布声明称:华远地产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一直坚持诚信守法经营的准则,以社会责任、公众利益为己任,决不会进行或参与任何违法行为。
南方日报记者田志明实习生曾静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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