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 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免费培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10〕138号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为顺利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我部组织制定了《 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免费培养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农村卫生人力需求,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专款专用,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免费培养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农村培养和输送合格医学毕业生,逐步提高和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辽宁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项目内容。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招收并免费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医学生5000名。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省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定向单位和岗位,提出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并指导招生录取和培养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培养高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并负责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就业和管理工作。
2.培养高校负责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工作,并负责定期将培养实施情况总结并报送省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本省(区、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卫生部。
(二)资金安排。
1.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22个省、市、自治区,辽宁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给予专项补助(财社〔2010〕90号),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2.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予以补助,优先用于免费医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一)2010年8月底前,根据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免费医学生与培养高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2010年9月初,免费医学生入学;
(三)2010年10月底前,总结免费医学生招录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制定2011年免费医学生需求计划;
(四)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免费医学生培养督导、检查工作。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指导培养高校实施培养工作,并督导培养高校按照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补助经费。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工作。2010年10月底前向卫生部提交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三)项目实施期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随机抽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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