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未伪造公文骗地
华远地产 (600743)
早报记者 周玲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远地产”,600743)昨晚发布公告澄清近日卷入的伪造公文骗取土地手续事件。
公告称,2006年9月22日,华远地产前身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华远)从立丰公司接手西安立丰御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海公司”)80%股份时曾约定,立丰公司负责办理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3号地块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1001 厂项目”)各项地方审批手续,包括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取得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负责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1001工厂项目全部拆迁工作,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具备以上条件后,原北京华远负责后续的项目投资及开发建设工作。因此,本次伪造公文骗取土地手续与华远地产无关。
华远地产还说,经过多次反复谈判,华远置业(华远地产旗下子公司)与立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华远置业持有的御海公司80%股权退回立丰公司,2009年12月16日,御海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华远置业不再是御海公司股东。
2010年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了七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涉及御海公司伪造公文骗取1001 厂项目相关土地手续一案,因当时华远地产曾是御海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把华远地产推向了风口浪尖。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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