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20日,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魏礼群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华北、东北、华中地区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座谈会并进行调研,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何家成主持座谈会。在内蒙古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韩志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连辑等分别会见了魏礼群一行,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兰恩华、武文元、狄瑞明等同志陪同调研。
8月18日下午,胡春华、巴特尔会见魏礼群一行。胡春华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魏礼群一行来内蒙古表示欢迎。胡春华说,国家行政学院把11个省区市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放在内蒙古举行,是对内蒙古的信任,是对内蒙古行政学院工作的鞭策和促进。我们一定以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契机,努力把行政学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胡春华说,经过新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一定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在中央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把握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全力推动内蒙古实现新的更好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非常需要国家行政学院的支持,特别是对内蒙古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希望国家行政学院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的支持力度,帮助我们培养更多更高层次的各类人才。
魏礼群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魏礼群说,此次来内蒙古参加座谈会非常高兴。国家颁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在组织、制度和力量保障上都采取很多有力措施。近年来,内蒙古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加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全面改善,我们对内蒙古在发展中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国家行政学院是政府的思想库,为党中央、国务院服务,也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服务。希望我们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在人才培训和决策咨询等各方面加深联系。
8月20日,由国家行政学院主办、内蒙古行政学院承办的华北、东北、华中地区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来自11个省区市行政学院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交流。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佳出席并致辞。
在听取11个省区市行政学院负责同志发言后,魏礼群对学习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2009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加强和规范行政学院工作的行政法规,在全国行政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动全国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半年多来,各级行政学院认真组织学习,认识到位,行动迅速,举措得力,效果明显。魏礼群强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行政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行政学院系统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学习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行政学院,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办好行政学院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学院发展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有特色高水平,进一步全面履行行政学院职能;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学院系统的交流合作;五是真抓实干,进一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魏礼群、何家成一行还考察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参观了昭君博物院、内蒙古博物院等。内蒙古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杨飞云,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宋玉山、培训部主任陈岩、人事局局长樊秀萍、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副理事长戴桂英等陪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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