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对我国大多数服务企业来讲,是一个进一步拓展智利乃至拉美服务市场的大好机遇。在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中,智方有超过20个部门和分部门超越了其在世贸组织多哈谈判中的出价。
其中,制造业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采矿服务、体育服务和空运服务(部分)为完全新增部门,开放力度较大,而且智方在这些部门的出价承诺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给智方提供服务的企业都能享受到,这些政策仅仅惠及“原产”于中国的服务企业
根据该协定,中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房地产、采矿、环境、体育、空运等23个部门和分部门,以及智利的法律、建筑设计、工程、计算机、研发、房地产、广告、管理咨询、采矿、制造业、租赁、分销、教育、环境、旅游、体育、空运等37个部门和分部门将在各自WTO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
中智两国于2008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了《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但是根据协定规定,本协定应在缔约双方交换书面通知告知已完成国内程序后60日或经过缔约双方均同意的期限后开始生效。由于智利国会核准程序时间较长,中智双方于今年6月刚刚交换了书面通知,并商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
2005年11月18日韩国釜山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在胡锦涛主席和智利前总统拉戈斯的见证下,中智签署《中智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货物贸易)。2006年10月1日,《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