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发了铜、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强调企业不得存有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办法规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信部撤销公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