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制定实施了“菜篮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促进了蔬菜生产和流通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蔬菜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今年入汛以来洪涝灾害频发,也给蔬菜的生产供应造成一定影响。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更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和增加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切实增强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二)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加强蔬菜良种研发推广和蔬菜品种改良中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和标准园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蔬菜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三)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加快实施《农产品(000061,股吧)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支持城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加强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四)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五)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发展。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促进蔬菜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六)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做好蔬菜生产供应的同时,统筹抓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供应。支持菜地大棚、畜禽圈舍和池塘网箱等洪涝灾害损毁设施的修复重建,帮助尽快恢复生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草案)》,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