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_股票_证券_财经

2010年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

加入日期:2010-7-7 17:55:08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对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从事价格评估业务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重新办理了认定手续。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共30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共425人)予以公告。

  此次重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持证机构和人员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认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未准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的,我委将通过有关初审机构告知申请人。

  附件:一、2010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

  二、2010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Newshoo)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