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交有色字[2010]150号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双燕牌锌锭若干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检查和取样化验,你公司生产的“BYXY”牌锌锭符合我所锌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鉴于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我所的注册企业名称由“汉中八一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锌锭注册商标由“双燕”变更为“BYXY”,产品标识(见附件)同时变更。
三、同意你公司锌锭外形尺寸由420*205*55毫米变更为 410*200*50 毫米。
四、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BYXY”锌锭可用于我所锌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原“双燕”牌锌锭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实物交割。
附件:“BYXY”牌锌锭新旧产品标识
二○一○年七月五日
抄送: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仓库(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7月5日印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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