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胡学文
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等公开谴责,并认定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上交所指出,2006年4月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
《土地储备协议》,公司在收到东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4671万元土地补偿费用时,人为地冲减其他单位的应收款项。2006年底公司将收到相应单位的工程款直接汇入实际控制人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并由科达集团占用该款项。科达集团在2008年12月份以土地补偿款的形式将上述款项归还公司,公司把收到的上述款项计入了2008年度收益。科达股份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科达股份自2007年以来一直与科达集团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2007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1576万元,2008年累计借方发生额93741万元,2009年累计借方发生额113831万元,2009年期末余额5926万元。公司且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科达集团及科达股份予以公开谴责;对科达股份前董事长刘双珉,董事(前总会计师)吕江、前董事兼总会计师张天堂、前董事会秘书韩晓光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公司前董事长刘双珉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另据了解,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由于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遭公开谴责处分。
据介绍,去年4月8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8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经审计的2008年财务报告。今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了公司2008年度会计差错事项并对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08年的营业收入由488018825.70元调整为399101892.93元,利润总额由59985518.37元调整为41518425.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52782831.57元调整为34622408.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46449386.22元调整为28288963.46元。鉴于此,深交所对安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责任编辑:sohustock)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