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27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二发布公告称,因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表示,2009年4月8日,安妮股份公告2008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经审计的2008年财务报告。2010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披露了公司2008年度会计差错事项并对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2008年的营业收入由4.88亿元调整为3.99亿元,利润总额由5998.55万元调整为4151.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5278.28万元调整为3462.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4644.94万元调整为2828.9万元。
深交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张杰、林旭曦、张慧,以及财务总监杨秦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称,鉴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张杰、林旭曦、张慧、杨秦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对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全景网/雷鸣)
作者:雷鸣
(责任编辑: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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