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七次全会获得通过的《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试图描绘出广东未来十年的文化产业远景图——“力争用10年时间,形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或适应超前的文化发展水平,把广东建设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各项主要指标要位居全国前列。”
文化产业已经被明确定性为广东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纲要》要求到2020年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要超过8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8%。
文化强省战略配套的支持政策也已大致明晰,除了系列的税收优惠、土地和信贷支持,广东还将推动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250亿投入计划
根据《纲要》的规划,2011年-2015年,广东全省将总计投入不少于250亿元用于建设文化强省。从2011年起,广东省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达到1%以上。
这包括,每年要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而农村的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摊。
广东省本级财政还将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在2011-2015年每年安排1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基层文化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达标的市、县给予补助。
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将按照年均递增4000万标准,从2010年的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亿元。《纲要》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也要设立这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
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也将变革。“要实施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事业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财政部门要按转制前的渠道和标准继续拨付经费。”《纲要》中说。
这250亿的投入中还包括了对终端消费的直接补贴。
根据《纲要》中的描述,广东将“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通过政府补贴向社会提供低价的文化产品,实施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同时,广东省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措施将涵盖税收、土地以及金融支持。
广东将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项目用地也将优先予以安排。
《纲要》还建议“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或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十年设想
《纲要》,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个层面如何均衡发展,做了细致论述。
根据规划,到2015年,广东要实现基层文化设施的全面覆盖,其中珠三角地区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要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构建一套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整个文化强省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广东省社科院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勇说。
文化产业方面,《纲要》提出,未来10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要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这一增加值超过4500亿,占全省GDP比重超过6.5%;到2020年,广东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占GDP比重达到8%。
《纲要》提出的目标是,“广东要成为全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中心。”
根据广东的文化产业布局,“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将成为建设重点,珠三角地区未来十年将重点发展传媒出版、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造、广告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广东省传统的优势制造业优化升级。
广州、深圳两中心城市的任务也已明确,《纲要》要求其重点发展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
新兴媒体的发展计划亦提上了日程。《纲要》提出,将加大对重点网站的扶持力度,建立省级新兴媒体的发展基金,推动南方新闻网等网站改制和上市,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培育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网站,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