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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危局:污染事件或有人故意为之

加入日期:2010-7-18 10:35:27

  【紫金矿业危机探秘】

  紫金危局:污染事件或有人故意为之(本页)

  紫金矿业事故追踪:福建上杭县长停职检查

  紫金矿业“环保门”根源探究:企业大到不需改

  谁为紫金矿业巨额罚款埋单

  三责任人被刑拘 紫金矿业损失或进一步扩大

  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 :教训深刻 悔之已晚

  紫金矿业环保顽疾调查:危险扩张 边整改边出事

  紫金危局:污染事件或有人故意为之

  叶文添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多方调查得知,有更多的政府人士辞去公职加入或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这在当地政界已形成一股风潮。

  2010年7月 16日,处于层山叠嶂的福建上杭县从晨曦中醒来。

  这天阳光灿烂,带有“紫金矿业”字样的各色广告牌林立整个城市,显得格外耀眼,不过这个号称中国第一大的黄金企业、市值世界500强的公司,依然远未从污染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

  而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显示,紫金矿业的污染事件绝非偶然,而是有人故意为之,这更为这场风暴平添了诸多扑朔迷离的色彩。而其背后,官商勾结、利益交织的复杂关系也勾勒出一张罕见的大网。如今这张网,网住了谁?

  危情13天

  7月15日深夜,分散在上杭县各个角落的记者们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电话是县政府打来的,内容是即将举行一场新闻发布会,此时已是23时45分。

  深夜的上杭县异常宁静。发布会现场选在了与县政府一街之隔的上杭大酒店,昏暗的路灯下,上杭县的官员们从小车中鱼贯而出,不过最终坐上发布会主席台的只有3人,分别是副县长梁八生、公安局政委温松兴、宣传部长张跃龙。

  匆忙赶至的《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三人手中发言稿被黑笔涂抹多次、斑驳不已,三人面无表情的朗读发言稿,从7月15日23点45分开始,到7月 16日0点5分结束,期间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即匆匆离去。

  “这都是上面的安排。”离去之时,张跃龙在电梯间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的疑问匆忙应对。此次深夜发布会气氛诡异,其核心内容是,公布了由环保部、证监会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7月3日,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件并非一个自然灾害事件,而是有人蓄意为之,联合调查组发现,有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目前,已将主管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刑拘。而记者从可靠渠道得知,这三人是在联合调查组进驻后才被刑拘。

  这场发布会公布处理结果与此前的官方表态大相径庭。就在公布处理结果的十多个小时前,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杭今年经历了几十年少遇的大雨,而雨量超出了污水池的标准,多为“天灾”所致。

  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走访了当地众多政界、商界人士,试图还原从7月3日至今的这13天中,这场颇有戏剧性的事件中各方所扮演的角色和真相。

  7月3日15时50分,紫金矿业的污水池防渗膜突然破裂,污水大量渗入地下并外溢至汀江,而同时污水池附近的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已被非法打通,这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一位当天在现场的工人向记者回忆,整个汀江顿时变成了紫红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味道,“当时很多抢修的人跪在地上呕吐不止,那种味道让人一辈子难忘。”

  对于观察井与排洪洞被打通一事,多位工人均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绝非此次为之,已经相通很多年。每年7、8月份遇到汛期,都会有污水从排洪洞倾泻至汀江。记者为此走访了上杭地区周边多位渔民,也印证了这一说法,至少在最近5年时间,每到汛期都会有鱼死亡,只是并未造成今年如此大规模的损害。资料显示,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就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并责令整改,但至此事件爆发前企业未有任何动作。

  而7月3日下午的渗透事故,紫金矿业并未及时向上杭县报告情况,而是选择了自我处理,等到了事态无法控制之时,才在当天深夜向政府报告。此时,在该事件中另一个重要角色上杭县政府开始登场。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7月4日,上杭召开了汀江沿线乡镇负责人会议,通报了事故情况,也是这一天,政府相关人士通知紫金矿业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暂不要对外公布,“作为当地国有控股企业,有什么理由不听政府的?”一位紫金矿业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7月5日,上杭县开会通知的范围更大,从各级政府到居委会、退休干部均有参加,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污染事件开始小范围在县城里传播,众多居民开始上街购买3元50斤的矿泉水用于生活。

  此后的几天,政府与企业依旧没有对外公布信息的意思,而是忙于抢修之中。据记者了解,抢修共分为两部分,一为修复渗漏的污水池,二是倒入大量石灰、片碱中和酸性的污水。据紫金矿业矿长助理陈露楠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当时倾倒的范围仅限于污水池。不过据记者多方调查,此说法并不准确,在此后的十余天中,在汀江下游的金山水电站附近,经常有大卡车运来一袋袋片碱倒入滚滚江水中,至今岸边仍留有其包装袋。“片碱学名氢氧化钠,具有强腐蚀性,倒入不断流动的江中,不但不会起到中和作用,而且会造成二次污染,他们根本不懂。”一位卫生系统人士对记者说。

  从7月3日至7月 16日,13天中,当地各种势力联合编织了一张大网,开始试图网住消息,后来想网住真相,最后只网住了自己。

  谁的紫金

  “还是政府说了算。”一位紫金矿业内部人士如此对记者来评价上杭县和该企业的关系。

  据悉,上杭县国资委为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占股权比例为28.96%,在紫金矿业崛起之前,上杭县在过去几十年均为福建地区的贫困县,而在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紫金矿业的兴盛,该县成为显赫一方的富裕之地。罗映南对记者表示,该县近70%的税收均来自于紫金矿业。

  一位当地政界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尽管紫金矿业是个上市公司,但里面众多机构的设置如同缩微版的县政府,大到战略决策,小至人事任免,多数要由当地政府来拍板,而企业高管只负责具体经营业务。而近几年,该公司也逐渐成为上杭县政府官员的掘金之地和退休之后的养老院。

  公开资料显示,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此前为上杭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去年11月加入该公司;监事林新喜曾任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常委,于去年11月加入该公司。

  不过,这只是冰山一角。据《中国经营报》多方调查得知,有更多的政府人士辞去公职加入公司或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这在当地政界已形成一股风潮。

  记者独家获得的名单显示,今年65岁的原上杭县人大主任林锦添曾担任紫金矿业的党委副书记,如今改任党委常委;至今仍未退位的县政协主席温文标兼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据知情者透露,温即将从政协退休,在退休之前为自己谋得该职位;原县人大副主任范志喜退休后任该公司党委常委;原县党校校长郭文生任该公司总裁办主任;原县体改办主任、文化局局长黄连池任该公司宣传部长。

  据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上述多位人士虽然表面年薪仅几万元,但津贴、奖金等各种形式的补助之多难以想象,一年下来最少十几万元,而上述人士的工资自加入紫金矿业之时,已开始在该公司领取。

  不过上述人士与郑锦兴相比,只能算小动作。2006年8月,郑锦兴从上杭县副县长位置辞职,加入紫金矿业做监事,而在去年6月17日,郑锦兴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而在此前一天,郑锦兴通过大宗交易受让100万股公司股份,卖出方为董事长陈景河,交易价格为9.15元。之后,郑锦兴重返官场,任武平县副县长。

  业界人士评价说,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这种游离在官商之间的行为,但这是在打“擦边球”,在进出之间,其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对此,记者曾多次拨打上杭县、武平县政府宣传部门的电话,询问此事,均被拒绝,双方回答惊人的相似,“领导们都不在”。

  而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得知,郑锦兴在当地乃至福建省人脉极深,据一位熟识他的人士介绍说,该人士财务出身,为人精明能干,能力出众,而据该人士说,郑在官场的平步青云,与其妻子袁秀英密不可分。袁为今年6月29日刚挂牌成立的上杭县农村商业银行首任董事长,而此前她担任改制前的上杭农信社主任十多年。

  据一位当地银行系统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袁秀英活动能力极强。此前的某一年,上杭农信社资金异常紧张,资金链面临断裂,袁秀英跑到省里某主管银行游说,不久一笔近4000万元的周转资金转入农信社账户。而当年,面临资金压力的银行并非只此一家,但能如此之快地拿到钱,却只有她一个。这次经历,让当地银行界人士对袁秀英的运作能力极为惊异和佩服。

  此次挂牌改制,让袁秀英和管理层获得了股份,而当地政府还特意安排了500万元专款用于置换此前的损失类贷款。而由此次改制,袁秀英和郑锦兴夫妻两者加起来身价已上千万之巨。“即便是分期付款,以副县长的工资郑锦兴绝不可能支付得起100万股的费用,这其中,袁可能起了很大作用。”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

  “紫金矿业其实是一个很优秀的公司,多数管理者也很精干,但如今这里成了县里官员们发家致富的地方,负担沉重。”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他表示,为了支付“新加入”公司的官员们的薪水,只能压低其他业务人士的工资,这导致不少人抱怨不已,但却无力改变。

  “紫金矿业连污染事件公告都要向政府请示,可想而知这个外表光鲜的矿业巨头实际上被地方政府牢牢掌控。”而在7月15日上午,罗映南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出的是否因政府阻止其公告断然否认,“是我们自己没做好,不能怪政府。”

  扩张失速

  紫金矿业是近十多来年中国内外扩张最为迅猛的矿业公司,而环保问题也如影随形。

  时光倒流。1993年,时任福建闽西地质大队大队长的陈景河下海,入主国有的上杭县矿产公司。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起步阶段,陈景河举步维艰,而当时同为永定县人的上杭县县委书记郑如占给了他诸多帮助。一位当地政界人士回忆,当时郑就动员大家集体入股紫金矿业,不过大多数部门态度犹疑,其中当时的烟草局拿出了500万元入股,而后却又担心风险而收回。

  2000年之后,陈景河任职的上杭县矿产公司更名为紫金矿业,原始资本迅速积累。2003年,紫金矿业成功在香港上市,而上市之后,筹得巨资的紫金矿业进入扩张的“快车道”。从这一年开始到2007年,紫金矿业从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企业迅速成长为矿业巨头。其中黄金年产量从10.6吨增至24.8吨;铜年产量从1000吨增至4.1万吨;这4年间,紫金矿业营业收入从10.5亿元增加到148.71亿元。

  到了2007年,紫金矿业欲回归内地A股市场。然而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审查中却发现紫金矿业的不良环境记录,在当年接受环保审查的37家企业中,有十多家没能通过审查,其中紫金矿业赫然在列,当时紫金收购的湖南衡阳尚卿矿业灯等5家子公司环保问题严重。

  “当时紫金矿业主色调就是扩张,环保问题靠边站,这为以后的大规模污染事件埋下了伏笔。”一位地方环保系统人士说,紫金矿业是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的,在很多地方大受欢迎,环保部门都会打开绿灯。

  2008年,经过整改之后的紫金矿业回归A股,由此它开始第二轮扩张,一个巨大的黄金帝国正逐渐形成。之后,紫金矿业大肆扩张。这一年它收购了包括菲律宾、塔吉克斯坦等国的8个扩产项目,投资总额近50亿元。尽管投资巨大,但当年的IPO为紫金筹集了大量资金,到2008年第三季度末,紫金矿业仍有56亿元资金,资产负债率仅为28%。

  到了2009年,紫金矿业参股93家公司,其中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达到了65家,其中矿产金产量占全国的11.74%,为第一位,矿产铜产量为第二位。

  而这种急速扩张也带来了代价,就是这些年不断传出污染事件。上杭地区老百姓也早在多年前就不敢喝自来水,改喝矿泉水,当地死鱼事件不断。

  一位不愿具名的矿业同行向记者评价说,以这种扩张速度,不仅在环保上难以顾及,也会给管理带来诸多隐患。“紫金矿业一年走的路是很多企业十几年才能走完的,不出事才怪。”

  当地紫金矿业一位工人对记者说,最近几年,紫金矿业终日24小时开工,机器运转不止,从未停止。工人们实行两班倒,白班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中间只在中午11点至12点休息一个小时,加上上下矿山的路程,吃饭的时间只有10多分钟,而晚上的夜班也是只休息一个小时,一个月30天,没有休息天,收入在3000元上下,而如果请假或迟到,就要扣钱。“我曾建议夜班休息的时间由一个小时增加到2个小时,被领导拒绝,说是要保证产量。”一位湖南籍工人说。

  而据记者了解,其中龙岩市、省环保局某些官员,都曾出任过上杭县县委书记,因此对紫金矿业一直呵护有加。不过这一点也为其所用,常置环保规定于不顾,打通了污水通往汀江的通道,却并未意识到隐藏的巨大危险,于是在7月3日15时50分,冒着冲天酸臭味、颜色如猪肝般的铜酸水咆哮着冲进了秀丽的汀江。

  新闻回放

  7月3日,福建省上杭县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并瞒报长达9天,直到12日才被曝光。约9100立方米的含铜酸水外渗引发汀江流域污染,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福建有关部门已认定此次污染属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链接

  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2899,上交所:601899),简称紫金矿业,是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工业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黄金及其他金属的勘探、开采、生产、冶炼及销售,主要资产为中国福建省紫金山的金矿,为中国最大金矿企业。

  紫金矿业事故追踪:福建上杭县长停职检查

  夏命群 京华时报

  福建省 16日晚通报,由于在紫金矿业污染汀江案中负有责任,上杭县县长邱河清被停职检查;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被行政撤职处分;上杭县副县长蓝富雁和龙岩市环保局局长林联锦被责令辞职。

  3名责任人已被刑拘

  福建上杭县15日晚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包括紫金山矿业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在内的3人已被刑事拘留。

  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15日晚间介绍,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负有环保监管主要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同意其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按照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该事故调查。

  防渗膜破损造成污水渗漏

  15日晚,由环保部和福建省环保厅、龙岩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介绍,通过对福建紫金矿业集团所属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渗漏致汀江污染事故进行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联合调查组对这一事件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肇事企业立即停产并进行全面整改;二是福建省有关部门立即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严肃追究责任,依法追究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由肇事企业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延伸阅读

  污染事故三点原因

  15日晚,联合调查组公布了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三点主要原因。

  一是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经查,企业各堆浸场、富液池、贫液池、萃取池、防洪池、污水池均采用HDPE衬垫防渗膜作为防渗漏措施,但由于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防渗膜承受压力不均,导致各堆场及各溶液池底垫防渗膜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撕裂,污水渗漏问题严重,加之近期紫金山矿区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水大量聚集,污水池底部压力发生变化,致使7月3日污水池防渗膜发生突然破裂,污水大量渗入地下并外溢至汀江。

  二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调查发现,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井内渗滤液涌水量超过回抽量时可直接通过排洪洞排入汀江。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企业仍未整改到位。

  三是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因设在企业下游的汀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损坏且未及时修复,致使事件发生后污染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

  紫金矿业“环保门”根源探究:企业大到不需改

  张望 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15日晚上11时45分,福建上杭县政府“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保部为首的联合调查组对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吊诡的是,持续10多分钟的发布会甫一结束,仅与会的福建上杭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跃龙针对为何选择在深夜召开发布会问题称“根据上级的安排”后,随即与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上杭县公安局政委温松兴匆匆离去。

  “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7月15日上午就已经成文,本来定于当天下午召开发布会。”接近联合调查组的上杭县政府部门人士透露,“发布会推迟是环保部到晚上10时左右才盖章,但为何如此就不知道了。”

  根据通报,检察机关已介入该事故调查,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和经贸局局长黄仲华分别引咎辞职与停职检查,并刑事拘留肇事企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副厂长、环保车间主任3人,一些人员还被传唤或控制。

  “此次事故对紫金矿业的品牌形象和无形资产是致命的打击。”7月 16日,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告诉本报记者。

  迟到的惩罚?

  调查表明,紫金矿业此次污水渗漏,系由于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防渗膜承受压力不均,导致防渗膜破裂后污水大量渗漏,并通过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

  “原来这个通道是排洪的,不打开污水就不会进入汀江。”罗映南 16日对记者说,“当时以为是一般的渗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问题的关键在于,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对此进行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紫金矿业于2010年5月28日公告称,相关整改已经完成,但是话音未落,又爆发出污染事件。

  “去年整改采取的封堵措施没到位,有向环保部门反馈,具体情况有待于调查组调查。”罗映南表示。

  调查还发现,设在企业下游的汀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损坏且未及时修复,致使事件发生后污染情况未能被及时发现。

  “下游损坏的监测设备是县里的。”罗映南称。

  罗映南亦透露,紫金山矿山的废水排放需经环保局批准,且环保局在紫金山设有监测站,并有两个人员岗位编制。

  本次通报提出的处理意见是,依法追究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由肇事企业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紫金矿业在此次事故的损失,大头在赔偿。”罗映南说,“主要是下游养殖户的损失,但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告诉我们具体数字。”

  至于承担污水池防渗系统施工的是何单位,罗映南称,“调查组在调查,具体还没法告诉你。”

  不过,紫金矿业副总裁刘荣春表示,发生渗漏事故的污水池防渗系统是由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该公司为国家甲级设计院,注册于南昌。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所副所长、环保所所长乐海龙也是参与本次污染事故调查的专家。”前述接近联合调查组的上杭县政府部门人士透露。

  “问题根源在于当地政府的GDP指标和财政收入严重依赖紫金矿业,导致安全环保监管放任自流。”上杭县一位当地退休领导认为。

  据罗映南介绍,紫金矿业是上杭县的支柱企业和支柱产业,包括配套企业每年贡献的财政收入占比一半以上,甚至高达60%以上。

  或许正是紫金矿业的“贡献”如此之大,以至于其环保不达标的整改在宣告完成后,又出现新的问题。

  谁晚报了污染事件?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调查组要求肇事企业立即停产并进行全面整改,福建省有关部门需立即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该矿今年恢复投产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罗映南表示。

  蹊跷的是,紫金矿业此次污染事件发生于7月3日,但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在7月15日晚上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接报时间是7月4日。

  “7月3日我们在应急处置,县里当晚有到现场检查,当时就通过口头向环保局汇报,后来又作了书面汇报。”罗映南说。

  但到底是谁在说谎,现在只能等待联合调查组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疑点不仅在于事故报告时间双方表述相差一天,而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废水渗漏事件发生后,上杭县政府9天后才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此,梁八生解释称,事件发生后,上杭县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在接报当天(7月4日)下午4时和第二天下午,相继召开不同层级的会议,通报了事故的相关情况,同时将每日汀江水质和自来水水质检测情况通过电视滚动播放、发布公告、制作宣传栏和发放水质检测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而对于当地出现居民购买瓶装水、上山取山泉作为生活用水的现象,罗映南认为,当地原来就有挑山泉喝的习惯,但紫金山矿山的开发,加大了群众的担心,“我是喝自来水。”

  针对6月初汀江流域就发生死鱼事件亦为紫金矿业污染所致,罗映南表示,县里没告诉我,可能跟我没关系。

  此次污染事故对紫金矿业的影响正在持续发酵,罗映南认为,目前的损失主要是停产造成的直接损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费用、下游养殖户的受损赔偿和企业形象损害。

  但他表示,这些损失目前还无法量化预估。

  “紫金矿业在安全环保的投入也是很大,不能说不重视,但这几年发展速度很快,收购的一些民营矿山存在问题,大的做到了,剩下一些小钱该花的没花,现在看来做过不等于没事,应对极端气候条件的设防标准有缺陷。”罗映南表示,“紫金矿业不会因为这个事故趴下,痛定思痛,把坏事变为好事,作为新的起点。”

  紫金矿业执行董事、副总裁黄晓东告诉本报记者,紫金矿业最新计划的环保措施是按照500年至100年一遇的大雨来考虑防范设施建设,但要彻底实现还要几个月时间。

  罗映南还透露,紫金矿业的收购步伐不会因此停止,但会更谨慎,更加注重做好全面尽职调查。

  但此次污染事故已造成紫金矿业股价持续下跌,亦有投资者表示要进行索赔。

  不过,罗映南表示,事故发生后,如果股价不跌就不正常了,但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发展,“股价怎么走,有大盘、金价、企业运作问题,综合起来是投资者和股民的判断,我们不会操作股价。”

  而此次污染事故是否改变紫金矿业与上杭县政府的微妙关系,实现政企真正“脱钩”,将是决定紫金矿业重新启程的重要因素。

  谁为紫金矿业巨额罚款埋单

  董登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外渗的9100立方米废水进入了被客家人称为母亲河的汀江流域,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

  然而此后9天,作为上市公司的紫金矿业,关于这一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直未对外界披露。直到7月12日上午,在A股、H股上市的紫金矿业突然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股民们才感觉到紫金矿业可能出大事了。

  作为上市公司,如此“重大事项”为何长达9天时间瞒而不报?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小问题、小事故,把事情想简单了,最后发现是大问题时,已经来不及了。”这就是公司老总最朴素而直白的回答!够坦白、够坦率、够胆大!这位老总当然不是法盲,可能是法制观念相当淡漠!

  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这又是一个口径的解释,看来,这位赵总不但法制观念淡薄,而且诚信意识更淡漠!他心目中的“维稳”就是欺瞒民众和股民!

  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难怪?60万以下公司罚款实由股东承担;30万元以下罚款则由当事人一罚了之,万事大吉,真是轻如鸿毛!

  根据环保部会同福建省环保厅的联合调查,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此次事件主要是由于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防渗膜破裂,污水经由人为非法打通的排洪洞和观察井泄露进入汀江流域,污水中含铜、硫酸根离子的酸性废水,导致河水污染致大面积鱼类死亡。

  经初步统计,受此次事故影响,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当地政府以每斤 6 块钱的价格全部收购养鱼户的鱼,死鱼全部深埋,作无害化处理,活鱼放回江中,所需资金由政府先行垫付。紫金矿业仅这一笔赔款将超过2000万元。

  此外,据中金公司估算,如果紫金山湿法冶炼部分受到影响的产能在下半年无法复产,则2010年铜产量会下降6500吨,导致收入减少大约36900万元(假设2010年下半年平均铜价为6750美元/吨).

  上述公司赔款及公司停产损失,表面上看是由公司承担的,实际上,上市公司是全体股东的公司,公司的罚款、赔付及损失最终仍由股东“买单”。由此看来,对上市公司而言,罚款、赔款及损失并不可怕,公司高管唯一心疼的是要股东埋单!

  事实上,作为国内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紫金矿业一直都被污染问题所“困扰”,劣迹斑斑,它已成为国内知名的“问题企业”。紫金矿业的不诚信及无法制观念,早已“榜上有名”,只不过,根本无人能管,实在有些无法无天!

  早在2008年2月,紫金矿业便因存在不良环境记录而成为首批“绿色证券”政策中10家未能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企业之一,差点无法登陆A股市场。

  2009年4月25日,紫金矿业位于河北张家口崇礼县的东坪旧矿尾矿库回水系统发生泄漏事故,引起部分当地居民呼吁“坚决取缔这个矿”;同年年底,福建龙岩市环保局连收到两封投诉信,直指“紫金矿业污染武平下村村矿区水源非常严重,连池塘的鱼死了”。

  2009年底,紫金矿业因为信息披露的问题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根据2009年12月29日公布的整改报告,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紫金矿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包括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4个方面18个问题。

  2010年3月底,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公告称,紫金矿业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调查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0年5月,环保部还曾经发文通报批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企业,紫金矿业为第一家,通报中称其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紫金矿业旗下多达7家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环保问题(当中便包括紫金山铜矿)。环保部责成紫金矿业等企业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地方环保部门也应严加督查。然而,面对环保部的批评和责成,紫金矿业俨然没有当回事,依然把环保问题当儿戏。 紫金矿业“问题成堆”,却仍敢如此阳奉阴违,对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不理不睬,他们的“底气”和“自信”到底来自哪里?笔者认为,除了公司高管目无法纪、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外,地方政府保护也应该是紫金矿业的“底气”所在。

  据媒体调查,紫金矿业为地方政府的GDP及税收作出杰出的、巨大的贡献。以紫金矿业注册地、紫金山矿床所在的上杭县为例,其200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亿元,其中矿冶产业实现产值14.2亿元,高达71%的比例凸显出矿冶业对该地工业的支柱作用。当时,位居福建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效绩“十佳”之首的紫金矿业,当年上市资产的主营收入便达152亿元。上杭县原副县长郑锦兴曾在2006年8月至2009年6月间任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随后从公司辞职后再赴任同市的武平县副县长直至今年。

  在7月 16日凌晨的福建上杭县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上杭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汗水渗漏事件因涉嫌重大污染事故案被立案侦查;紫金山金铜矿铜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被刑拘。同意县环保局长陈军安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同志,按照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虽然整个案件查处的最后结论尚未出来,但我们相信,紫金矿业案件在众多媒体的“关怀”与“关注”下,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当然,紫金矿业的全体股东也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然而,在中国近两千家上市公司中,究竟还有多少个紫金矿业呢?

  在此,我们不妨再晾晒一下这些“问题”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为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承诺,解决既有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对2007—2008年通过环保部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后督查,督查内容为这些公司承诺整改环保问题的完成情况。今年5月,环境保护部对后督查情况发出通报,紫金矿业、冀东水泥、中煤能源、北化股份、湖南有色金属、攀钢钢钒、晨鸣纸业、福建天宝矿业、西部矿业、西北永新化工、新疆天业等11家上市公司因为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被通报批评。通报指出,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通报指出,这些公司环保守法意识淡漠,存在应付心态和侥幸心理,导致其所做的环保整改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上市公司原本是国民经济的脊梁,是民族企业的佼佼者,它们应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它们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上,它们应该做节能、减排、环保的急先锋!在市场经济中,它们应该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诚信意识!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它们应该是维护职工体面劳动、维护消费者有尊严地消费的典范。

  对于这些“问题”上市公司,我们投资者应该学会“用脚投票”,并以此来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同时,维护我们股东或投资者自身的权益。此外,希望我们的监管部门坚持严格、严厉依法执政,将这些“问题”公司必须一查到底、绳之以法,并让它们付出惨痛的代价,留下永不磨灭的记忆!

  此外,我们不必关闭“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企业,但必须大大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于既有环境污染问题企业的继续生存,我们必须让它们付出足够高的“治污成本”和环保代价!否则,让它们关门走人!

  三责任人被刑拘 紫金矿业损失或进一步扩大

  彭飞 上海证券报

  深陷“环保漩涡”的紫金矿业所遭受的损失或将进一步扩大。7月15日23时45分,上杭县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并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紫金山铜矿湿法厂三位责任人被刑拘。

  整个发布会持续仅约20分钟。上杭县副县长梁八生透露,根据调查组的结论,此次发生渗漏的原因是污水池防渗膜未进行硬化处理,防渗膜承受压力不均,导致各堆场及各溶液池底垫防渗膜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撕裂,污水渗漏问题严重,加之近期紫金山矿区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水量大量聚集,污水池底部压力发生变化,致使7月3日污水池防渗膜发生突然破裂,污水大量渗入地下并外溢至汀江。

  调查发现,6号观察井与排洪洞被人为非法打通,井内渗滤液涌水量超过回抽量时可直接通过排洪洞排入汀江。早在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企业仍未整改到位。此外,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调查组建议,除对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停产整顿外,还要依法追究肇事企业、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由肇事企业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目前,上杭县政府已同意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引咎辞职;对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按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要求,进行停职检查处理。

  随后,上杭县公安局政委温松兴表示,7月15日,县公安局依法对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渗透污染事故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紫金矿业相关人员进行传唤,一些人员被控制,其中刑事拘留三人,包括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主任刘生源。

  此次的处理结果意味着紫金矿业所遭受的损失或进一步扩大。据紫金矿业总裁罗映南此前透露,此次的损失主要来源于四方面:一是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的停产,年内恢复生产可能性不大;二是应急投入的环保成本2-3亿元;三是调查结论得出后的经济赔偿;四是对企业品牌的影响。

  按记者此前的计算,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的停产和目前可预知的经济赔偿大概在4亿元,加上环保的应急投入成本2-3亿元,大概在6-7亿元左右,而按罗映南的说法,对企业品牌的影响更是无法估计。

  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教训深刻 悔之已晚

  陈颖晖 21世纪经济报道

  针对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7月15日晚7点,在紫金矿业位于上杭的总部——紫金大厦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21世纪》:你如何看紫金矿业此次事故?

  陈景河:紫金矿业这几年作为中国的一个环保品牌,可以说一夜之间就坍塌了。损害最大的就是一个品牌的形象。而且这个也不是短时间三五年能够恢复的。

  《21世纪》:刚才你说紫金矿业重视环保,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次事故?

  陈景河:还是重生产、轻环保。我们的环保设施,没像生产系统做得那么正规,这是很大的一个欠缺,也为事故发生埋下了一些隐患。

  《21世纪》:谁为此次事故负责呢?

  陈景河:对这个事故,我们应该承担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这点我们不回避。从经济上来说,该需要我们补偿的,我们肯定会做。

  《21世纪》:公司是否能平稳渡过这次危机?

  陈景河:这次事故有影响但不会很大。公司自我的调节能力还是很强的。这个团队不会垮,这个团队不是共富贵不能共患难。

  《21世纪》:事故对居民的影响如何?

  陈景河:在供水上没有什么问题。它出现的后果主要就是对下游养殖。作为农民,他为了生计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对他们真的是非常大的歉意。

  《21世纪》:事故由地下水的暴涨引发,这个工程对地下水的考虑是否有缺陷呢?

  陈景河:原来就没有预料到会有那么多的地下水,其实要解决那个问题并不难,工程都能解决,也就是几个亿。现在看会很清楚了,但是这个教训就太深刻了,太晚了。

  《21世纪》:外界质疑你们与当地环保部门的关系过于亲密?

  陈景河:媒体上好像说,环保部门要跟我们合伙穿一条裤子,对我们监管不严,绝对不是这么回事,现在盯得很紧很紧的。

  《21世纪》:郑锦兴在获任监事辞去公务员后,他为什么还能够回去做副县长?

  陈景河:当监事就得辞掉公务员的资格,他任期满了之后,可以留下来,也可以做其它工作,后来政府要他回去。这些都符合法律规定的。

  《21世纪》:外界怀疑你拿公司股票来拉近政府的关系,比如出售股票给原监事郑锦兴。

  陈景河:那是我卖给他的,我个人卖给他的。那当时九块钱卖给他,他现在不是亏掉了。

  《21世纪》:此次事故7月3日发生,为什么到12日才报?

  陈景河: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自己负责。之外的事情,政府负责。这事后来就是政府主导了,就是围墙外面的事情了。

  《21世纪》:紫金矿业快速发展是不是引起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陈景河:发展比较快的话,在基础管理方面就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方面就相对粗化一点。

  紫金矿业环保顽疾调查:危险扩张 边整改边出事

  郁鸣 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15日,从下午就传言要召开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新闻发布会,直到23点45分左右才突然召开。

  出席发布会的有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八生、上杭县公安局政委温松兴以及一位环保部联合调查组代表,记者看到紫金矿业负责环保事务的高管亦现身会场,但只是在台下听取信息。

  梁八生在发布会上称,“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温松兴在会上宣布,上杭县司法机关将对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事故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发布会还宣布对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以及环保车间主任等3人刑事拘留。本报记者了解,林文贤等3人已于当天上午被带走。

  另外,温松兴还透露,鉴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严重性,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已经引咎辞职,上杭县经贸局局长黄仲华已停职检查。

  实际上,紫金矿业酿成此次重大污染事件并非“一日之功”。本报记者从当晚发布会获得的新闻通稿中得知,2009年9月,福建省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就已发现紫金矿业湿法厂排洪洞有超标污水排入汀江,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但直至本次事件发生,仍未整改到位。

  而从国家环保部数次通报可知,紫金矿业屡次出现在环保整治名单中,但并没有引起紫金矿业的高度重视。

  7月15日,一直备受媒体质疑未露面的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终于出现在了紫金矿业上杭总部——紫金大厦12层,并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对股民、渔民及其它受影响的人表示非常深的歉意。”陈景河说,环境污染事件原本可以避免,“也就是几个亿的投资,但太晚了”。

  湿法厂污染事件回放:人为打通排洪洞

  “暴风雨”来自7月12日,紫金矿业在事先并无信息披露的情况下,A股和H股突然停牌。当天晚上,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停牌缘起一项重大污染事故——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7月3日发生渗漏,导致约9100立方米含铜酸性污水排入闽西最大河流之一的汀江。紫金矿业执行总裁罗映南说,7月3日15时50分左右,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污水池内的污水水位异常下降,疑似发生渗漏。得到汇报后,公司派人检查,但当时既无法判断渗漏的具体数量,也无法判断渗漏的原因。

  紫金矿业还称,事故发生后,公司展开了抢救,不过,由于流量太大,近两百号人在汹涌的污水中几无计可施,“当时只能用沙袋堵,但放一个冲走一个”。

  尽管如此,罗映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说:“最初只是以为发生了局部渗漏。”这种侥幸心理使得紫金矿业面对污染可能发生的事态扩张,并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事态的发展显然也超过了紫金矿业的预计。“3日晚,县环保局接到当地汀江沿岸养鱼户报告,说养殖的鱼出现异常死亡。当晚9时,县环保局顺流追查至紫金矿业公司,发现了渗漏事故,并判断事故严重,于是向上杭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上杭县副县长蓝富雁在接受采访时说。

  根据紫金矿业的表述,至2010 年7月4日14:30分,污水渗漏事件得到了控制。上杭县政府7月12日发布的信息也称,到7月8日,“汀江各取水点水样PH值大部分已回升到6~7.22之间,铜离子含量全部符合国家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不过,流入汀江的污水已致使下游网箱鱼死亡,给沿岸渔民带来严重损失。据本报记者调查,周围水市场生意受到影响,相当多的市民不敢吃鱼,甚至有酒店拒绝提供鱼类菜。

  新华社随后的报道表示,此次重大污染事故,造成汀江流域和位于永定县境内的棉花滩库区出现了大面积的死鱼和鱼中毒浮起现象。初步统计,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斤。

  7月15日晚间的新闻发布会还透露了污染事故更深层的内幕:事件原因之一“是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水直接进入汀江”。

  在此前的7月12日,紫金矿业所在的上杭县政府已召开了第一次发布会,对污染事故进行了通报,并表示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了污染扩大化,同时勒令紫金山铜矿停产整改。

  但此举并没有停止坊间关于紫金矿业及相关监管方的质疑和争议。

  其中,紫金矿业迟迟未发布污染信息,是最受争议的地方之一。

  按照紫金矿业的公告,污染事件发生在7月3日,到直到9天后的7月12日,作为上市公司的紫金矿业才发布公告。

  关于9天的“时间差”,罗映南解释说,公司“想在发布公告前对社会和股民有一个负责任的表达,并集中精力先处理事故”。

  而稍早之前,紫金矿业曾表态说,未及时发布污染事件情况,是为了配合地方政府维稳。

  7月15日,罗映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上述表态改了口:“信息披露上,我们肯定错了,应该及时发布。”

  边整改边出事:污染隐患去年9月已发现

  事实上,虽然趸拥中国最大黄金企业和第二大铜生产企业的称号,紫金矿业这一明星一直不缺少环保“黑账”。

  2010年5月14日,国家环保部颁发了环办[2010]67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针对11家问题公司予以过通报批评,紫金矿业亦赫然在列。

  其中,在环保部下发的该文件里提到,紫金矿业下的紫金山金铜矿中,“下田寮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自2009年9月停运,现场检查时仍处停运状态;尾矿渣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库”。

  2010年4月25日,紫金矿业一处回水系统发生泄漏,引起当地居民坚决取缔该矿的强烈呼吁。

  1999年,山洪冲垮了紫金矿业拦截废矿渣的大坝,带有氰化钠残留液的矿渣呼啸而下,冲毁了当地农民的庄稼,引起了农民与紫金矿业驻村赔付人员的激烈冲突。

  ……

  实际上,发迹于上世纪90年代的紫金矿业,2003年在香港上市后,一直谋划回归A股市场。2008年,紫金矿业刚折回内地股市就遭遇了“环保坎”。

  根据环保部信息,2008年,环保总局首次发布对37家上市公司的环保审查结果,对其中10家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紫金矿业就是其中一家。当时,紫金矿业新收购的湖南衡阳尚卿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环保基础较差,曾存在环保问题,为此被环保总局卡住,被要求整改。紫金矿业将这5家公司停产整顿,并补办了环保手续,同时承诺进行整改,最终才得以上市。

  但两年后2010年5月,当环保部核查时,紫金矿业当时的承诺宛如一纸空文,并未完成所有的整改。

  针对环保部5月份的通报,陈景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企业的环保标准在行业内一直处于上等水平,这次被通报批评我很意外。”

  紫金矿业副总裁李四德当时接受本报采访时还称,污水处理系统停运是因为没有污水需要处理,“在被处理前已经被循环利用了”,“环保法规对于无污可排而停用污水处理系统没有明文规定”。

  比辩解更严重的是,这一系列环保事故,并未引起紫金矿业实质性的警醒。

  针对1999年的溃坝事故,陈景河表示,“主要是山洪引起的,是自然灾害”。陈还强调,相关政府部门以“自然灾害”的说法进行了认定。

  不过,一位了解紫金矿业的环保人士告诉记者,溃坝发生后,紫金矿业发现过去的清污分离系统存在问题,紫金矿业为了防止地表水进入生产系统,即“挡着”,这种处理方式在降水量过大的情况,可能无法及时处理生产系统里的地表水,进而再次引发类似溃坝的事故。

  而据上杭县发布的信息显示,此次紫金矿业湿法厂污染事件早有先兆,但紫金矿业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梁八生透露,早在2009年9月,相关部门便检查发现,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排洪洞存在隐患,并要求整改,但直至此次严重事件发生,仍未得到修缮。

  国家环保部调查组则认定,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监测设备早已损坏,但该厂并未及时发现,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而在更早的今年6月,《新世纪周刊》报道称,高考前不久,上杭县20多所中学收到了当地教育局发出的一则临时紧急通知:参加高考的学生不要随意吃鱼。

  上述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称,原因是紫金矿业大量含有重金属物质的渗漏液流入汀江,造成大量鱼类死亡。不过紫金矿业相关负责人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那一次死鱼事故与该企业无直接关系,“当地老百姓养鱼,下大雨将鱼塘里的鱼冲到旁边的沟里面,然后有人发现沟里有鱼,就将其毒死的鱼拿回去卖。但是还有一些被毒死的鱼沉在水底没捞起来,又被人发现,就传说紫金矿业有问题,但其实没关系”。

  “资源为王”失却的环保意识:融资、收购或受阻

  7月12日上杭县政府发布的公告称,其获知事故发生后,“立即向紫金矿业发出通知,责令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母公司)立即停产整改”。

  罗映南称,被停产的湿法厂每年约1.3万吨铜产能,下半年湿法厂要恢复生产的可能性不大。湿法厂停产的损失可以预估。但由于事故的应急处理以及下游处理还没有结束,因此还没办法估计总的损失。

  据湿法厂厂长助理张耀珉透露,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本身产值并不大,年利润在1亿元左右,“停产对紫金矿业应无太大影响”,但由于其上游铜矿采选,以及相邻的金矿的采选均受波及,因此对紫金矿业“可能会有较大影响”。

  除了表观的损失情况,目前还没有机构对紫金矿业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不过陈景河似乎已经意识到,其近年来赖以高度发展的资源扩张,阴霾已来。

  陈景河说,环保原是紫金矿业的助推器和“品牌”,但现在这个品牌“一夜坍塌”。因此,此次事故可能引发的更大风险是未来包括市场融资、收购资源等行动计划的受阻。

  近年来,紫金矿业一直在资源并购上风驰电掣。

  仅就最近的收购项目来看:2009年11月,紫金矿业宣布斥资近34亿元要约收购澳洲矿企Indophil,Indophil主要在亚太地区探索金矿和铜矿,拥有菲律宾Tampakan铜金项目37.5%的股份。有分析人士称,如收购成功,紫金矿业将成为我国最大的黄金上市公司,并且铜储量可抗衡江西铜业,成为我国铜矿双雄。

  2010年3月15日,紫金矿业将向主要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间接持有的新疆咯纳斯增资4887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拥有新疆咯纳斯约25.234%的权益。

  此外,据福建省上杭县相关部门还曾经透露,紫金矿业集团和贵州瓮福集团将共同投资15.5亿元开发20万吨磷酸项目,该项目是20万吨铜冶炼的配套项目,拟于今年6月动工,2011年年底投产。

  陈景河说:“环保优势一直是紫金矿业快速扩张的重要支撑。”现在,紫金矿业的金字招牌没了。

  就在深陷环保污染事件的同时,紫金矿业已经“收获”一个“坏消息”。紫金矿业(02899.HK)7月12日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蕴矿业要约收购Indophil股权的期限于墨尔本时间7月9日下午7时届满,“有关合同已无效”。但公告无内容显示收购终止与污染事件有关。

  不过,紫金矿业执行董事、副总裁黄晓东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故造成的紫金矿业的企业形象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对海内外项目会产生负面影响。”

  相关信息显示,黄晓东负责紫金矿业海外业务并长驻香港。他说:“总体上,国外的矿山环保要求比国内更高更严格。”

  陈景河还坦言,在过去紫金矿业的发展速度有些过快,相对于比较完善的生产措施,配套的环保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来,“基层环保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紫金矿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环保系统的建设落后于生产系统的建设,公司对此类事故(环保事故)认识不够,“现在想得很透也很清楚,但太晚了”。

  据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国内企业的环保系统,一方面标准比较低,另外,建设时只重结果不重过程也间接降低了环保系统的标准。事实上,紫金矿业亦可能存在环保系统的建设问题,环保部联合调查组的报告就指出要依法追究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

  陈景河称,以后会“全面提高企业环保标准,不仅是要结果达标,建设过程也要完全标准化”。相对于过去的发展速度,“以后会更稳一点”。

  陈景河还透露,在湿法厂事故发生前,紫金矿业就计划投入2.6亿对包括湿法厂在内的紫金山金铜矿环保系统进行封闭整改。

  另外,紫金矿业在端午节前已决定兴建新的污水坝,但上述改善防洪能力的措施未能在湿法厂污水事故发生前投入建成使用。

  陈景河说,上述项目完工后,公司“防洪能力等会有大幅度提高”。

  环保利剑再舞:紫金矿业并非孤例

  值得注意的是,紫金矿业并不是惟一面临环保问题的企业。

  7月6日,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称,2010年3月至5月,环境保护部对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宁夏14个省(自治区)53个地市的461家制浆造纸企业污染状况进行了督查。结果显示,461家企业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约占21%,312家正常生产的企业超标率约为20%。

  这是环保部最新的一次环保问题企业公告,共有9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被挂牌督办。

  此前5月份发布的环保通报批评名单中,国电电力、宝钢股份、青岛啤酒、江西铜业、中国建材、燕京啤酒、中材股份、中国神华、五矿发展、中国石油等知名上市企业赫然在列。

  而在2009年,环保部也曾通报了多家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其中不乏央企和知名企业。甚至有的企业因同样的环保问题被反复通报。

  环保部分析指出,这些环保问题既存在政府监管不力、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地方政府刻意保护的问题,也存在企业不重视、不整改的情况。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企业环保的违法成本低是环保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之一。张还建议,由于民事赔偿制裁力度不够,希望能用刑法加以配合。

  据本报记者了解,为了加大环保整治力度,环保部此前已经宣布将对环保不达标企业停止信贷等措施。

  另外,7月13日,环保部还下发了针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最新文件。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须督促辖区内上市公司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

  除推出上市公司环境年报制度外,环保部还将建立上市环保核查公告制度,每季度公开通过部、省环保核查的企业名单,每年公布环保后督查结果。各省级环保部门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5日前将上一季度本省直接出具核查意见的情况报告环保部。(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苏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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