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新规为何允许银行干预公司经营
洪艳蓉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08-2009年颁布了一整套贷款新规,使银行的贷款整个流程有了非常多的变化,主要是维护银行的债权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比如,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要对贷款人做出有关承诺。
贷款新规还要求在进行合并、重组或者进行重大债权融资的时候需要取得银行的同意。这就构成了一个所谓银行作为债权人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参与和干预的问题。债权人是否能够参与公司治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干预公司的业务经营,始终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从我国其他更高层面的法律,比如公司法和债券的发行管理办法来看,债券发行办法也没有规定债权人是否可以干预公司的运行,在银监会的规定办法里面,从保护银行单方面考虑通过法律的形式允许银行可以参与经营。银行在这个过程当中跟企业谈各种条件,不同意撤出贷款的时候,企业面临资金链的断裂,将使公司业务经营受到很大的影响。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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