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全流通以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四大变化:一是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主体更加多元和复杂;三是内幕交易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四是内幕知情人通过控制自己亲属的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交易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针对内幕交易问题,证监会采取了三大措施打击和预防。
一方面发挥“三位一体”快速反应机制优势,严厉查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法制完善,抑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第三是拓宽执法宣传模式,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强化教育预防。
该负责人指出,由于内幕交易主体的特定性、手段的隐蔽性、认定的复杂性,使得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认定处罚难度很大。并且随着打击力度增强,内幕交易的手法在不断变化,试图规避监管、逃避制裁。
他表示,证监会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坚定,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查处内幕交易行为,对于涉嫌犯罪者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564起案件的40%,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调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重点查处了杭萧钢构(600477,股吧)、延边公路、中关村(000931,股吧)、高淳陶瓷(600562,股吧)、中山公用(000685,股吧)等一批大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