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当降低试点准入门槛。证监会决定按照“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的条件和标准,再增加一批证券公司开展试点准备工作。
据了解,截至4月底,国元证券(000728,股吧)、齐鲁证券、长江证券(000783,股吧)、安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方正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长城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000562,股吧)、平安证券、兴业证券、西南证券(600369,股吧)、红塔证券共15家证券公司符合上述条件。
证监会将根据先A类再B类的顺序,结合净资本规模大小、技术系统全网测试情况和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综合其他客观因素,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分期分批核准试点证券公司。
三、抓紧研究转融通业务方案。证监会将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转融通业务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
据介绍,3月31日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质启动以来,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起步平稳,运行正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扩大试点奠定了较好基础。截至5月31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交易累计成交金额30.5亿元,其中,融资交易金额28.28亿元,融券交易金额2.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