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为防“带病上市”不妨“任前公示”_股票_证券_财经

创业板:为防“带病上市”不妨“任前公示”

加入日期:2010-6-4 15:37:22

  近来,在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审批公司上市申请时,一些公司因为申报材料存在瑕疵被否决上市,甚至还出现了像苏州恒久这样已经通过审批发行,但是在上市前夜因事件受到媒体质疑而被迫暂停上市的事件,给市场带来诸多思考。

  6月1日,创业板指数登台亮相。这一天,除了新宇邦等6家公司的股票逆市飘红外,创业板其余公司皆绿,投资者之所以不像以往那样追捧创业板公司,除了近期大盘走势疲软,投资者入市信心不足外,还有对个别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夕存在过度包装的猜疑。

  创业板推出200多天以来,公司业绩的高成长和高分红使得创业板公司股价一度受到追捧,也让个别心存异志的公司嗅出了商机:为上市而上市似乎成了这些公司的唯一动机。为达此目的,这些公司在上市前夜对财务状况进行粉饰,对产品市场占有率进行放大,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发审委门前排队 。虽然发审委在审批创业板公司的上市申请时极为审慎,近来的审批会议上每次都有公司的上市申请被否,但仍然防不胜防。

  也许有人会说,创业板不是实行保荐人的终身保荐制度吗?难道保荐人不能担负起发审委上市审批前的清道夫重任。的确,保荐人是有这份责任,但是由于保荐人有时也免不了疏忽,看走眼。而与保荐人担负相同职责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许也会在利益的诱惑下放松了把关尺度。一旦这些隅合的事件叠加在一家公司上,这家公司蒙混上市的概率就相应增大。

  我们知道,维系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准则便是三公原则。如果不能把这些个别只贪图获取上市暴利的公司阻隔于上市之前,给证券市场带来的危害可想而知。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要依靠发审委委员的火眼金睛之外,不妨借鉴一下选拔领导干部时的一个做法,即任前公示。

  笔者设想,证券市场上引入任前公示制度,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在发审委通过创业板公司的上市初审之后,可以把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名称和公司资料在指定媒体上先行披露,征求各界人士对拟上市公司的意见,再针对投资者提出的意见逐项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把这个公司纳入发审委审批会议进行正式发行审批。

  在创业板公司发行上市之前试行任前公示制度,利用媒体的渠道把拟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公之于众,让投资者和关心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人士通过这一制度对拟上市公司有所了解,利用社会的力量对拟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相对有效防止个别居心叵测的公司蒙混上市、带病上市。

  试行任前公示,可以在创业板先行一步,如果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可以推广到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新股发行审批中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把最能为投资者为股东赚钱的公司优先选入证券市场,并使包括创业板在内的资本市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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