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中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准则共4章5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摘要、附则等。
准则突出了创业板特色的披露,如要求公司加强披露无形资产、核心技术人员、特许经营权方面的内容等,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创业板公司。
准则要求公司充分揭示未来经营中的所有重大风险因素,并要求公司说明已经(或拟)采取的对策措施。
准则要求尽量减少重复披露,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过的事项简化披露。同时,在披露内容和形式上争取减轻公司负担,降低公司的披露成本。(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明明)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