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_股票_证券_财经

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加入日期:2010-6-30 6:57:03

  逐步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据新华社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协议提出,签署协议的目标为: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达成协议。

  此外,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责任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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