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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盈 以核心资产为控制人抵债

加入日期:2010-6-28 6:23:36

   □本报记者 赵浩

   *ST博盈(000760)董事会日前通过了以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车桥的部分股权抵扣其所欠公安县茂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共计1.3亿元债务的议案。然而,*ST博盈如此饮鸩止渴以唯一盈利的资产抵偿债务的背后,也在 替大股东解除债务承诺。

   该笔债务完全抵偿后,*ST博盈持有湖北车桥的股权比例将降至38.48%,丧失了控股权。湖北车桥是*ST博盈最重要的资产,今年一季度,*ST博盈净利润为483.59万元,而湖北车桥贡献了653.93万元。

   当初重组后遗症未除

   公司一位中小投资者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ST博盈在公告中提到,本次债务重组中的湖北车桥股权受让方荆州车桥及荆州恒丰取得对*ST博盈合计约1.3亿元的债权的同时,也取得公安县人民政府出具不再向*ST博盈(以及金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起有关“轻桥股票兑付”问题的任何争议及权利主张。

   所谓“轻桥股票兑付”其实是公司大股东嘉利恒德入住*ST博盈时作出的承诺。

   根据*ST博盈2009年年报,2002年8月1日公司原大股东在将股份转让给现大股东嘉利恒德时签订补充协议:原荆州轻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由嘉利恒德负责解决。为此,公司与嘉利恒德及公安县政府进行了深入沟通,三方达成一致:由公安县政府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公司人员联合成立轻桥股票清理小组,公安县政府及公司出人出力,大股东嘉利恒德出资进行解决,轻桥股票自2005年12月15日开始兑付,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大部分兑付。显然,还有部分股票清理未兑现。

   而对此,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专家孙德生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

   瞒天过海还是另有隐情

   至于为什么要求公安县人民政府不再向金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而不是直接向嘉利恒德提起有关“轻桥股票兑付”问题的权利主张,分析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公司想采用瞒天过海的策略,就是公司大股东与关联方金浩集团之间仍有未披露的交易存在。

   资料显示,金浩集团通过持有北京世纪唯博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嘉利恒德约40%的股权。嘉利恒德和金浩集团同为*ST博盈实际控制人胡和建所控制的公司。

   因此,本应由嘉利恒德出资解决的剩余轻桥股票的兑付,却在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中被*ST博盈用上市公司全资持有的湖北车桥股权为条件,要求受让方付出相应代价,使得金浩集团(或嘉利恒德)从中受益。

   该投资者认为,*ST博盈这样做实际上是拿上市公司仅有的经营性资产为大股东抵债,这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

   对此,*ST博盈董秘李民俊对中国证券报记者的采访不做回应,称过两天再接受记者采访。

  

(责任编辑: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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