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002044)25日晚间公告,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违反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给予公司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公司董事长张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04年6月5日,江苏三友实际控制人南
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与张璞、常晓钢、谢金华、葛秋、沈永炎、成建良、帅建、周静雯、盛东林等9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将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53.125%的股权分别转让予上述9名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后,张璞共持有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变更为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对于上述事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0年3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才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有关规定。(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苏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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