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下属企业为职工“谋利” 审计发现,2006年至2008年,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将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渣交由职工持股企业处理,并支付相应的处置费用,使职工持股企业从中获利约2..12亿元。截至2008年底,所属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228名部门副总以上干部拥有公乌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职工持股企业的股份共计2860.17万元,并取得现金分红1359.01万元;神华集团总部有29人(次)持有其中7家公司的股份共计289.57万元,并取得现金分红202.08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企业已展开整改。 (责任编辑:苏来兴)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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