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称上海房产税自行申报 税率为0.8%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年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一位上海市地产界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修改方案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
房产税开征,各界纷纷认为对上海存量住宅的评估将会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而这一问题事实上并不难。这位人士表示,在上报的方案中,上海会让住宅拥有者自行报税。如有超期限瞒报漏报,也会在未来的交易环节上审查出来,到时候除了补足税款,还会给予相应罚金。
其透露,上海市有关部门最近针对本地居民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统计显示,2009年上海市本地居民户均拥有的住房套数为3套。而此次上海房产税上报版本,即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最严厉的调控版本
100万的房子,每年收8000元,按此税率征收的房产税,对房价的威慑力量已经很强大。前述上海地产界知情人士表示。
而征收方式亦具有先礼后兵的特色。据其透露,房产保有者将先根据其购房金额自行报税缴纳,而政府应对瞒报者的方式,除了加强户籍监管外,更会在交易环节予以识破。
房产税开征后,拥有过多的房产将成为负担,保有者往往将不得不在市场上售出,而所有交易都将进入监管系统。这位人士表示。
尽管起征面积等具体标准还尚未得知,但根据其阐述的版本,上海市可能针对三套及三套以上的投资性住房实施精准打击。
上海市有关部门最近针对本地居民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统计显示,2009年上海市本地居民户均拥有的住房套数为3套。
不过,在评判一座城市的房价上涨动因时,认购客户来源中本地客户与外地客户的比例更为重要。
记者掌握的一份由克而瑞(中国)研究中心对浦东某高端楼盘的调查表明,在其实际认购客户来源中,上海本地居民仅占23%,相比之下,外地认购占了绝大部分,其中浙江客户占24%,还有14%的客户来自海外。
尤其在高端市场,进入上海房市的资金主要来自外地。该研究中心的一位人士表示。
国税总局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上海上报的房产税方案,是至今政府实施的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其调控思路为:一方面通过增加房产持有者的成本和风险来抑制投机需求,另一方面则通过逼出二手房销售而增加供应。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年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去年同月下发的《关于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亦曾表示,将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从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到房产税改革,改革路径似乎正渐渐明晰。
政策预期逐步显现
现在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上海一位国资地产老总告诉本报:市场充斥各种声音,真假难辨,但据我们的了解,也不排除近期出台的可能。
市场许多百姓期盼房产税的心情能理解,但是针对目前时局,房产税的成本和收益,是政府考虑是否推出的最重要因素。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住房建设部房地产决策咨询专家牛凤瑞告诉本报。
不论房产税的喧嚣是否最终会走向实际,截至目前,在中央4月中国十条出炉之后,上海楼市的成交量已经在不断下探。
上海佑威及楼市专评网联合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5月,上海市商品住宅累计成交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环比4月大幅萎缩70%,成交达到5年来最低。
佑威房地产研究所副主任陆麒麟告诉本报,在楼市最低谷的2008年9元、10元,上海住宅月成交量为40多万平方米,而今年5月的成交量仅为30万平方米,比2008年的低谷期还要低30%左右。
由于现在政策的形势并不明朗,目前地产商实际上也在等待上海版的细则出炉,再选择后市的操作。陆麒麟表示,事实上上海的楼市落实细则也近在咫尺了。
在5月28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上海制定中的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更为严格,将突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打击投机性炒房。
陈启伟透露,在国务院10号文件下发之后,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一是网上可售量增加,截至5月25日,新建商品住房网上可售面积565万平方米,较政策出台前增加了20%,二手存量住房挂牌面积1341万平方米,较政策出台前增加了27%;二是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回落,二手存量住房成交均价明显下降。
但是针对现场记者有关房产税是否出台的消息,陈没有正面回答。
牛凤瑞告诉本报,目前上海需要做的是扎实做好房产税出台前的各种情况摸底,此前房地产政策,前期的工作不是很牢固导致后期执行十分困难的情况并不少见,要排除出台低成本,执行高成本的情形出现。(.2.1.世.纪.经.济.报.道 .周.呈.思 .赵.飞.飞)
相关部门研究在两湖试点实征商业地产物业税
消息人士5月31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但是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
事实上,目前商业地产一直在征收房地产类税收,房产税是其中之一,该税种针对经营性用房(主要是商业地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我国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多达14种,目前实际征收的有12种。业内人士认为,一旦物业税开始实征,将很可能合并房产税等相关税收,不会重复征收。
该消息人士表示,国税总局去年底已经开办了湖北、湖南两型社会房地产评税业务培训班。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该培训班上明确表示,湖北、湖南两省将进行物业税的先行试点改革,要求试点地区从事试点工作的人员熟悉房地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并学会操作应用软件。
据接近湖北省发改委的人士透露,湖北省发改委此前在向财政部上报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在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实施物业税改革,将相关税费进行归并,但土地出让金不会取消。
从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起,国家税务部门就开始着手物业税的空转研究。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物业税空转分别在北京、辽宁、宁夏、重庆、深圳等10个省区市分三批进行。(.中.国.证.券.报 .钟.正)
新华社:房产税改革核心目标是调节收入分配
中国政府网31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有关房产税的改革也由来已久。然而,近期随着房价高涨,被市场视为房价调控杀手锏的房产税改革又立于风口浪尖。
部分权威专家3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4月初财政部将完善房产税制度列入其2010年工作要点,到此次发展改革委在其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中提及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显示了政府推进房产税改革的坚定决心。
不过专家们也表示,要正确理解当前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作为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房产税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并非调控房地产市场。
房产税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公平市场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告诉记者,由于我国没有财产税,房产税更多是作为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也指出,目前市场对房产税改革的预期主要是强调了房产税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功能,但房产税还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功能。
房产税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上世纪50年代。原政务院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开征房产税,1951年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并入城市房地产税。
上世纪80年代,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时,城市房地产税仍保留,继续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征收,直至2009年1月1日我国宣布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废止,对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
白景明认为,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条例是暂时性的框架,房产税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下一步改革一方面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完善房产税税制;另一方面,要随着财税制度改革的深化不断健全房产税税制,并针对收入分配变化格局调整房产税体制。
根据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但条例同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
分析人士指出,从税制完善角度看,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代表了改革的未来方向,但要推进这一改革当前亟待解决个人住房信息采集、房产评估和具体征收环节等技术层面的问题。
高培勇指出,当前改革房产税的重点应放在现有征税范围内对计税依据的调整。目前,我国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中,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主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高培勇认为,改革应将原先按房产原值计税改为按评估值,也就是市值计税,从而更好发挥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据悉,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在湖南、湖北部分地区部署相关的改革试点。
此外,白景明指出,由于房产不能移动、税基固定,我国以及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随着房产税税制的不断完善,未来扩大房产税征税范围不仅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使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
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目前,我国按房产余值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按租金收入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其中单位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暂下调为4%。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房地产税收入为680.4亿元,2009年房产税收入为803.64亿元。(.新.华.社)
王朝才驳任志强:政府不会把财政压力转嫁给百姓
目前,市场焦点集中在通过房产税来抑制高房价。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日前在博客里叫板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房产税难以抑制投资。他在博客中称,中国的高房价根子在供给的不足上,但税收的板子却打在消费者的需求上。因此,将降房价的希望寄托于持有税的增加上,毫无疑问这是将希望建立在了冰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昨天对此反驳说:开发商的观点有时候是误导大家。我们不会把压力转嫁给老百姓,这是个误解。
他认为,目前房产税征收难度在于,有些地方房子真的是自住,并没有多少炒作,但大城市这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现在中央只是探索研究,在这个前提下有些地方有积极性、有的地方试点比较好,可能先试起来。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对个人持有房产去征税,这个要有很好的准备,至今为止,我们的税收都是企业扣的,而房产税是从兜里掏钱的。这个改革力度还是比较大。
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长韩志国说:但现在看来,不征房产税,房价根本压不下来。所以,就要出狠招。(.东.方.早.报 .王.莹)
房产税再度冲击股市?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5月31日发布的消息称,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一消息虽然没有公布具体时间表,但给该不该出台房产税的议论画上了句号。
房产税改革是楼市调控的重头戏之一。让股市投资者恼火的是,房产税开征预期尚未把房价打下去,股市倒是惨遭斩杀,特别是房地产股和银行股跌得惨。进入5月,市场上不时冒出房产税传言,更让股市变成了惊弓之鸟。例如,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认为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促成了5月18日的股市反弹,地产股甚至跃上涨停板。然而,国家发改委随后澄清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的讲话不代表发改委立场,又把地产股重新打入十八层地狱。由此,对于各种各样房产税传言,投资者产生了审美疲劳,没法判断消息的真假。在政策轮廓不清晰之前,股市很容易被各种消息与传言所左右。
此次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意味着从该不该出台房产税的议论,转到了如何征收房产税及何时开始征收房产税。该《意见》的发布,让投资者再次看到了此次楼市调控的力度,与前几年的楼市调控存在很大不同。或许正如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近日所预测,此次房地产调控周期将超过一年,甚至有可能两年。开发商目前的资金压力不大,还能在价格上扛得住,但如果持续销售低迷6个月以上,难免会引起价格波动。股市投资的是预期,房地产股下跌提前反映了调控对楼市量与价的影响。未来一二年,房地产上市公司恐怕很难春风得意,房地产股的估值风险会变得突出。
从5月31日盘面走势来看,房产税消息的披露成为一道分水岭。该消息出现在网上的时间是上午10点半,很快打破了早盘低开企稳的格局,股指由红翻绿并一路走低,上证指数和深证成指收盘分别下跌2.40%、2.78%。显然,该消息被视作利空,导致房地产股午后加速跳水,整体跌幅大于大盘约1个百分点。其中,招商地产、金地集团、世茂股份等分别下跌4.57%、4.31%、4.88%。
值得注意的是,当日有报道称,上海征收房产税方案已经上报中央,或人均超过70平方米征税,或以户为单位,超过200平方米征税。同时,针对投资炒房客设置门槛,无沪籍或无上海居住证,不能提供3年以上工作纳税记录,购房也将征税。若按此方法来征收房产税,势必影响到投资投机性购房。该报道的真实性有待证实,但与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消息,在同一天传递到股市上,会让投资者感觉房产税的开征一步步走近。如果房价继续坚挺的话,房产税改革的推进不是没有加快的可能。
不过,31日的银行股整体跌幅略小于大盘,对担心股市再度深跌的投资者是个好消息。眼下开始进入四大银行1500亿元融资的倒计时,市场资金压力巨大,但银行股跌势略有收敛,中国银行还逆势上涨2.00%。这说明利空得到提前消化,银行股的下跌能量趋于衰减。房产税议论至今已有一段时间,投资者已有心理准备,房地产板块同样不会无休止的暴跌。投资者目前难以看清楚地产迷局,房地产板块的弱势会维持相当一段时间。可对大盘来说,有望逐渐走出楼市调控带来的困局。投资者不必过于悲观,向好的基本面依然支持A股中长期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