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湖科控股权花落钜盛华实业_股票_证券_财经

ST湖科控股权花落钜盛华实业

加入日期:2010-5-4 8:28:13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ST湖科(600892)披露,日前,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股份转让协议,钜盛华实业将以约3.5亿元的价格收购华星集团持有的ST湖科18.86%股权、收回股改代垫44.2万股ST湖科的权利和债 权约1.1亿元。其中,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及股改代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9.35元,而截至4月30日,ST湖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格为每股19.78元。

  根据协议,华星集团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其持有的ST湖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6%;同时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组成部分,华星集团将一并转让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代垫股份约44.2万股的权利和对公司的债权约1.1亿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及股改代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9.35元,转让价款以货币形式支付。

  此次权益变动后,华星集团仍将持有ST湖科共计631.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但将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钜盛华实业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钜盛华实业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姚振华,现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旗下拥有多家物流和物业管理类企业。钜盛华实业表示,通过此次收购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后,拟对ST湖科进行资产重组,以增强ST湖科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方案。

  今年3月末,华星集团称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190.4万股,同时转让可收回股改代垫股份44.21万股的权利。根据当时的转让条件,华星集团要求意向受让方实际控制人控制资产规模不低于20亿元、资产总额不低于60亿元;意向受让方同时应具备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拟注入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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